礼金到底属于谁?女儿为要回彩礼将父亲告上法庭

凤网 2024-08-29 阅读数 9421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彩礼,这一传统习俗在婚姻筹备中常成为热议焦点,其归属问题更是频繁引发家庭纷争乃至法律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彩礼的归属争议屡见不鲜,甚至导致亲情破裂,对簿公堂。近日,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女儿起诉父亲返还彩礼的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故事:拒还10万元彩礼,女儿把父亲告了

不久前,24岁的孙花花(化名)来到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人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判决父亲孙大壮(化名)归还结婚彩礼。

 3年前,孙花花与同窗好友彭小帅(化名)恋爱,并开始谈婚论嫁。彭小帅的父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孙花花的父亲孙大壮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作为彩礼。然而,在转账之际,关于这笔彩礼的具体归属问题,双方家庭并未进行明确约定。

由于领证时,两人还在学业期间,所以一直没有办婚礼。直到3年后,孙花花与彭小帅顺利完成学业,考虑筹备婚礼时,却发现积蓄还远远不够。此时,孙花花想起那笔10万元的彩礼,她认为这笔钱作为她的个人财产,一直由父亲孙大壮代为保管,如今她需要急用,父亲应该归还此笔钱款。

然而,当孙花花向父亲提出要求时,却遭到了父亲的拒绝。在孙大壮看来,这笔彩礼是彭小帅家庭自愿给予,且直接打入他的账户,同时,他认为这笔钱是对他抚养孙花花长大的补偿,因此应视为他的个人财产。

一番争执后,孙花花将孙大壮告上了法庭。

调解:父亲同意返还大部分彩礼

“我们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彩礼纠纷,但父女矛盾很少见。”承办该案件的回龙寺法庭法官沈郁凝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彩礼纠纷的案件中,彩礼到底归属谁是关键。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沈郁凝迅速介入,与孙花花和孙大壮进行了深入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是,因为当时父女都在气头上,彼此间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调解初期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沈郁凝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了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并尝试再次组织调解,但原被告双方仍旧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庭审结束后,沈郁凝决定采取更为细致的“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向父女二人进行劝说与引导。

针对孙花花,沈郁凝从亲情的角度出发,讲述了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与不易,鼓励她换位思考,理解父亲的难处。同时,他也强调了彩礼作为传统习俗的特殊性,以及在现代法律框架下个人权益的重要性。而对于孙大壮,沈郁凝则从法律与情感两方面入手,不仅向他普及了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孙大壮关于“这笔钱是彭小帅的家庭用来支付他此前抚育女儿的‘辛苦费’”的观点,沈郁凝也用法律的方式为他解惑,“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孩子健康长大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等到你老了,孙花花作为子女也有赡养你的责任和义务”。不仅如此,沈郁凝还对比了目前孙花花和孙大壮的经济情况,劝说孙大壮应当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与义务,为女儿组建自己的小家庭提供支持。

 在沈郁凝的调解下,最终,孙大壮同意返还6.8万元彩礼,用于支持女儿和其男友的新生活。父女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说法:彩礼是附条件赠与女方及女方家庭的礼金

胡妍(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到底是归属于女方还是女方家庭。”胡妍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胡妍表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在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对象时,彩礼被视为男方和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于包括女方父母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这笔彩礼归女方及女方家庭共有。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现金之外,彩礼还以车子、房子、钻戒三金等贵重饰品的形式存在,甚至见面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等都属于彩礼范畴,因此,越来越多的家庭认为,彩礼是赠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这导致在给付彩礼时,不少男方和男方家庭会明确说明这笔钱的赠与对象为女方个人。

 “彭小帅及其家人并未明确指定彩礼的受赠对象,因此引发了后续孙花花和孙大壮关于彩礼归属权的争议。”胡妍说,而法庭给出的调解协议,也综合考虑到了彩礼的实际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实际生活需求,确保分配结果能够合理反映双方的实际情况。

此外,胡妍还强调,在分配彩礼时,也应当考虑到父母在养育女儿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与努力。这种情感与经济的双重投入,是女儿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应当在彩礼分配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

“在法律上,责任与义务是对等的。”胡妍提醒,在彩礼返还纠纷中,女方的父母也可能作为诉讼当事人,成为共同被告。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中明确表明,如果是婚约财产纠纷,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但如果是离婚纠纷,考虑到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即使在离婚纠纷中涉及返还彩礼的情节,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而在审理涉彩礼案件时, 法院会根据“是否结婚”“结婚时长”“是否有孩子”“是否存在过错方”等几点来综合考虑,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判决是否要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多少彩礼。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胡妍近期刚刚结束完一个涉彩礼案件,一对恋爱7年的情侣在2022年订婚,男方父母赠与了20万元彩礼,但好景不长,女方生病,需要长期服药就医,为此,男方父母将女方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的彩礼,“考虑到男方和女方的恋爱时长,且女方生病不是她的主观意识,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归还9万元”。

 “虽然说谈钱伤感情,但在结婚前把涉及财产的事情说清楚,可以为之后的婚姻生活减少很多的矛盾。”胡妍建议,在婚前和婚姻内,适度运用法律武器,和另外一半商议好婚前财产协议以及婚后的财产约定,处理好法理与情理之间的事情,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争吵。


编辑:徐珂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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