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后出攻略,共享“差评免单指南”让她险惹官司

凤网 2025-12-25 阅读数 19697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诗韵

12月22日,丽江古城公开喊话小红书:控诉部分用户为达超合理诉求,利用平台发布不实避雷帖、曝光帖威胁企业退钱退款,截至2025年12月间接损失超500万元。

近年来,“先看评分再消费”已成不少年轻人的生活方式。然而,随着探店博主的崛起,关于“好评”“差评”的真实度也引发了广泛质疑。评论本应是消费者监督商家的有力工具,但为何逐渐演变成一些人“免单”或“赚钱”的手段?教唆他人恶意差评,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代价?


案例:“差评导师”建群售卖“免单指南”

28岁的罗茜(化名)是长沙某连锁企业法务部文员,主要负责合同审核工作。凭借日常工作的积累,她对我国《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文了如指掌。

2025年6月,罗茜上网时偶然看到一名博主分享的“零成本探店”攻略:该博主周末和闺蜜到网红咖啡店、日料店打卡,先点单拍照,接着以“口感发酸”“餐具有水渍”为由给差评,然后等待店主致电或在平台申请消费理赔。一番操作下来,一顿200至300元的下午茶常常能实现全额退款。

看完攻略的罗茜凭借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其进行了一番优化。随后,她便以探店博主身份进行“试水”。在雨花区的一家火锅店消费后,她在评论区留言声称“锅底不新鲜”“吃出异物”,并向平台进行举报投诉。不出所料,没过多久,店主就打来了电话,请求她删除评论,并主动提出退款赔偿。

几次“试水”均成功后,罗茜将自己的操作话术整理成一篇800字的《差评免单指南》,并分享到微信闺蜜群,很快群成员从5人扩充到了12人。群里的姐妹们每天都在晒自己的“战果”:有人靠差评免费吃了海鲜自助,有人用同一条“面包不新鲜”文案吃了3家面包店的“霸王餐”。

“我的经验是要收费的!”罗茜在群里发了一句玩笑话后,闺蜜们纷纷向她转账10元。而之后,闺蜜也按照10元收费标准向他人进行收费,在朋友圈共享《差评免单指南》。

直到今年11月,罗茜突然接到一通律师电话,一家餐饮店以“唆使他人写差评”为由,要求罗茜对该店的名誉权损失进行2万元赔偿。


调查:“薅羊毛”攻略裂变,话术升级成“产业链”  

12月22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以“差评模板”“免单秘籍”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出现了2000多条支招帖。在一些热度较高的帖子末尾,还附有“群二维码”,吸纳有兴趣的网友加群,共享攻略。

“话术不断更新,我们就像打怪升级。”一名网友在留言处互动评论道。她每天等孩子入睡后,就会用手机“打卡”3家比较有名的连锁餐饮店(外卖店),直接复制粘贴群公告里的“50字差评模板”。她表示:“总归能找茬,省出这顿饭钱”。也有网友会截图告知大家:“真的有商家会因为一个差评,而全额退款……”更有网友将“免单方法”制作成短视频,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以“女性省钱技巧”为标签进行传播,这些视频点赞量动辄过万。

有网友表示:“消费者天然对折扣、优惠敏感,薅商家羊毛是不少年轻人释放情绪的方式。”记者发现,除了网友的“攻略”,也有不少资深律师实名发帖,提醒大家警惕其中的风险。

记者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1至9月,共收到“涉差评免单”投诉300余起。其中,68%的举报线索指向微信群、QQ群教学式传播;在投诉的主体中,18至35岁女性占比较高。

“很多人觉得‘霸王餐’涉及的金额小,商家不会较真,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并不设金额门槛。”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早在今年5月,中央网信办就开展了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企网络“黑嘴”、AI技术滥用乱象、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等问题,打击“建群教唆”“模板贩卖”等不良行为。  


说法:教唆他人“差评免单”,或涉嫌违法

张晓双(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恶意差评、组团薅羊毛等行为,看似是省钱的小聪明,实则触碰了法律红线,侵害商家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恶意编造虚假信息发布差评,属于典型的诽谤行为,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商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即便并非经营者,教唆他人实施此类行为,也可能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最高可处二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组织他人批量发布虚假差评、售卖“免单指南”牟利,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影响范围较广,还可能涉嫌诈骗、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以上种种,都远比“免单”代价大得多。

对于商家而言,面对恶意差评时,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包括差评内容截图、与侵权人的沟通记录、自身商品或服务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等,可先与平台沟通要求删除不实评价,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涉嫌刑事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平台也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评价内容的审核监管,建立虚假评价识别机制,及时清理不实信息,封堵“免单指南”等违规内容的传播渠道,同时为商家提供便捷的维权通道。监管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群教唆恶意差评”“贩卖差评模板”等乱象依法严厉查处,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商家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消费者而言,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切勿轻信或参与“恶意差评免单”等违法活动。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捏造虚假信息、侵害他人权益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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