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擅离值守去救灾该不该?
在医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女医生娄继英前往四川灾区做医护志愿者。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知,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作为医生,擅自丢下病人,不管去干什么,都有违职业道德。”医院院长彭伟贤表示。但娄医生感到很委屈,并准备提起劳动仲裁。(6月3日《重庆晚报》)
在四川灾区的抗震救灾前线,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不受任何人的指派;他们抛下自己的家人、撂下自己的生意,不求任何的回报,甚至不留下自己的姓名……他们就是“志愿者”。可能没有人知道灾区现在有多少志愿者,但几乎每一个救灾现场 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对于志愿者,人们无不投以最隆重的敬意。
不过,娄继英的行为以及她所在医院的决定却给人们出了一道难题。娄医生的行为应该获得 支持吗?在这个问题上,我坚定地站在医院一边。在特大天灾发生后,娄医生主动请缨到灾区服务,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既然没有得到批准,那就不应该擅自行动。灾区的伤员需要 救治,医院的患者同样需要治疗,在医生的眼里,任何伤病患者都应该是平等的。既然医院的患者确实需要娄医生,那么她的确不应该抛下不管。更何况,在娄医生赶赴灾区之前,医院刚刚接到区卫生局的通知,要求 该院派车去接送从灾区转运到重庆的伤员,也就是说,娄医生即使不去灾区,也有为灾区伤员服务的机会,为什么非去不可呢?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一个单位 ,尤其是一家医院,如果没有纪律,那是不可想像的。抗震救灾前线确实需要志愿者的帮助,但灾区更需要一个稳固的大后方。而后方的稳固,需要人们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实际上,做好本职工作也是对抗震救灾的支持。试想:如果大家都像娄医生这样,“有组织 无纪律”,随便撂下挑子,那将有多少单位陷入混乱?要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
当志愿者当然是一种高尚 的行为。但如果当志愿者牺牲或侵害了他人的利益,那就不再高尚,至少也要打折扣了。因此,做志愿者是有前提的,比如它首先应该是个人的行为,要有行动的自由,而且志愿者的精神 内涵和主要价值在于“牺牲自我”。如果你是个体户或者是老板,那么你可以随时放下手边的任何业务去干别的任何事情,包括去当志愿者,因为你有权支配自己的行动,而且这样做的损失都由自己承担。但如果你是公职人员,那就不能随便去当志愿者,即使是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也应该优先完成单位安排的任务。因为做好本职工作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当志愿者并不在职责范围之内。报道中提到,重庆这家医院也向灾区派出了3名医务人员,娄医生也正是跟着那3个同事一起去的,但在我看来,那3名医务人员并不算是真正意义 上的志愿者,擅自跟随3名同事前往灾区的娄医生更不是。
当然,我说娄医生的做法不对,甚至认为她不算是真正的志愿者,并不意味着我完全赞成医院对娄医生的处理决定。我认为,娄医生的行为虽然非常错误,但也没有达到非要被“扫地出门”的程度。 (来源:燕赵都市报)
当然,我说娄医生的做法不对,甚至认为她不算是真正的志愿者,并不意味着我完全赞成医院对娄医生的处理决定。我认为,娄医生的行为虽然非常错误,但也没有达到非要被“扫地出门”的程度。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