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线/今日女报讯 (通讯员 刘亚楠) 与朋友聚会酒醉后回家的冯某在酒精的刺激下,连续3次抢劫出租车,可笑的是被最后一名司机送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公安分局院内还浑然不知。近日该名犯罪人冯某被龙亭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2007年2月27日,被告人冯某参加朋友的聚会,酒醉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找个地方休息。受到酒精的刺激,搭乘一辆出租车后,他竟然用自己是名通缉犯,以前犯过案,靠抢劫出租车为生之类的恐吓言语抢劫司机。司机不从,冯某便从兜里拿出了一把折叠匕首架在司机脖子上,最终抢走一部价值450元的手机后下车。
拿着抢来的手机走到西郊乡政府附近,冯某接着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当司机看出冯某醉得不轻,试图将他赶下车的时候,冯某掏出匕首抵住司机的腰部,用相同的方法劫去现金326.7元。之后司机伺机跳车逃离报警,冯某持刀追赶了一段没追上,便将司机停在路上的出租车开走。行驶一段后,冯某扔下抢来的车,另外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并指示司机往东走。车辆行驶到汴京饭店路段,司机机智地将车开到龙亭区分局院内,冯某竟然浑然不知,还拿走司机的证件和车钥匙,搂着司机往外走。刚一下车就被几名公安人员一举拿下。
查明案件事实后,龙亭区法院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冯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依法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