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3岁的继女阿花(化名)在房间里看电视时,40岁的四川达县人周某看到电视上出现男女主角拥抱亲热的镜头时,竟然一时冲动就跟阿花发生了关系。
在被阿花的母亲发现并报警抓获后,周某竟称他没使用暴力不算强奸,只是搞着玩的。
昨日,拒不认罪的周某被晋江法院以强奸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母亲买菜回来
发现家中丑事
今年3月3日,在晋江龙湖一家工厂打工的四川达县女子孙某来到龙湖派出所报案称,她被丈夫周某殴打,自己的亲生女儿阿花也被周某强奸了。
据孙某反映,在2005年6月11日上午7点左右,她去菜市场买菜回到租房时,进门就看到女儿阿花的裤子已经脱到小腿上,丈夫周某正坐在床边穿衣服,裤子的扣子都没来得及扣上。
她当时就生气地指着周某大骂:“你这个畜生,怎么干出这样的事情来?”然后冲上去打了他几个巴掌,还跑到厨房去拿菜刀准备要砍他。周某吓得跪在地上说“以后不敢了”,然后就趁机逃跑了。
孙某说当时她又动手打了女儿阿花,骂她不争气,阿花则哭着说是继父周某强行把她带上床做那事的。
当民警传唤周某到案接受调查时,周某只承认说自己打了妻子孙某,但绝对没有强奸继女阿花,是孙某和他感情不好,故意说他坏话。
直到3月4日这天,在接受第三次笔录讯问时,周某才承认说他和继女阿花先后发生过五次关系,但他辩解称:“我认为这肯定不是强奸,我都没有使用暴力,只是搞着好玩。”
看电视起冲动
继父“盯”上她
周某交代说,他是在2000年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老乡孙某,当时孙某带着已经五六岁的阿花在身边,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后来生了个儿子。
据他回忆,他第一次和阿花发生关系是在2005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当时妻子孙某去工厂上夜班,儿子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他和继女阿花一起在房间里看电视。在看到电视里出现男女主角拥抱亲热的镜头后,他浑身燥热起来,就和阿花坐在床上也抱来抱去。再下去,他就克制不住,与阿花发生了关系。
过了几天,两人又在一起看电视时,周某想起妻子孙某平时和自己感情不好,两人总是吵架,性生活也很少,便又找阿花发生了关系。随后,周某在感到冲动时,又多次找阿花发泄欲望。
在3月4日这天,周某向警方写下了一张“保证书”,称自己一时冲动,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败坏了社会风气,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周某却又改口称自己从来没有和阿花发生过关系。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周某明知阿花是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周某违背伦理道德,多次奸淫尚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女,且拒不认罪,依法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怕弟弟被取笑
她不愿提此事
就在周某被抓获归案后,让办案民警感到为难的是,面对警方的询问,阿花一直保持沉默,不愿意开口讲发生在她和继父周某之间的事情。
随后,警方通过阿花所在小学的班主任多次对她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教育,最后阿花把自己的心声写在两页纸上交给了警方。
在这两页纸上,阿花说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带她认识了现在的爸爸周某。那时她跟许多人的想法一样,认为新爸爸就知道打小孩。在到了6岁上小学一年级时,她的学习成绩很差,语文才考了20多分,回家被周某打了,但是她不恨他,她很清楚周某是为自己好才打的。
这时,还有一件事情让她更接受现在这个爸爸,平时她经常在班里被人欺负,爸爸就给班里一个男生钱,让他在学校里帮她。
但好景不长,后来爸爸就带着妈妈出来打工。到了她10岁那年,妈妈就把她接到晋江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有个弟弟已经1岁多了。
后来,有次妈妈抱着弟弟和她在路上走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冲了过来,压在他们身上。从此弟弟的眼睛就变成一大一小,嘴巴也歪了,当时妈妈迁怒怪她不好。她那时就发誓,以后要让弟弟快乐,有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不想让他失去爸爸或妈妈。
阿花说,在她的印象中,爸爸妈妈经常吵架,她心里希望可以和他们一起去公园玩,给弟弟留一个美好的童年,让他长大以后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因为他们的争吵,更加让她觉得愧对弟弟,希望他快乐,不想让他在学校被同学取笑,不想看到他变得和自己一样内向,所以不想提起被爸爸强奸那件事情。
“如果让我在爸爸、妈妈和弟弟三个人中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弟弟。虽然这个爸爸做错了这件事情,但他是喜欢弟弟的,我只希望弟弟能开心快乐地度过每一天。”阿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