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撞人逃逸后重新套用警车号牌

凤网 2008-08-27 阅读数 272373

  一无良司机驾驶套牌车撞人后,将伤者拉到高速公路上抛弃,然后再给肇事车套上警用牌号继续驾驶。肇事逃逸48天后被警方抓获。

  6月23日晚,梅州兴宁人罗×东带着妻子驾粤M109×1号牌面包车从广州前往中山小榄,筹备开水果店。当车辆行驶至小榄工业大道基信锁芯公司对开路段时,将骑自行车带孙女回家的蒋某撞倒,祖孙两人受重伤。罗×东拦了一辆小车将昏迷的小女孩送到医院,自己则将蒋某拉上车,带到广珠高速公路抛弃。为毁灭证据,蒋某随后将肇事车辆开到广州老乡开的修车店更换零部件,并将粤M109×1号牌丢弃,买来另外一副警用号牌粤OM1××8套上,继续到小榄泰丰市场做水果生意。

  民警只在现场找到肇事面包车遗留的一块银色塑料保险杠碎片。目击者反映,肇事车牌号为粤M109×1,是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受伤老人有可能被司机送往医院。民警随后对小榄、东升两镇的各医院查询,都没有找到事故中受伤的老人。而重伤昏迷的小女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24日凌晨零时,办案民警接到派出所来电,称广州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性伤者,其体貌特征与警方正在寻找的对象吻合。办案民警随即会同伤者家属赶去察看,经其家属确认,被遗弃在高速公路的男子正是蒋某。

  经查询,警方得知粤M109×1车主是梅州市的王某,但他已于6月19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号牌已被车管所回收。警方因此推断,肇事的粤M109×1面包车是套牌车。根据案情的时间、地点分析,警方判断肇事车辆应该经常在小榄工业区附近活动。

  本月11日上午,一辆在泰丰市场卸水果的粤OM1××8号牌面包车引起泰丰派出所民警的怀疑,于是上前询问,司机说自己叫罗×东,在泰丰市场开水果店,因经常去广州,为省路桥费才套了个警用车牌。因案件涉及套牌违法行为,派出所遂将该案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经对套牌车辆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左前方有多个部件是新的,车厢内还找到了两张6月23日晚来回东凤收费站的付费单据,该车新换部件的位置、单据显示的时间与肇事的碰撞位置、时间基本吻合。罗×东随即被锁定为“6·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点嫌疑人。民警当即对罗×东突审,罗×东对自己花26000元买粤M109×1号牌套牌面包车及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东已被警方实施刑事拘留。

  (潘林 刘洪希 何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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