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在闹市掳走夜归女劫财后灭口

凤网 2008-08-30 阅读数 215215

  深夜,闹市区掳走单身女,劫财后,把人绑上石块、铁锤,沉河灭口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南安三兄弟抢劫杀人案在泉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

  双胞胎洪某连和洪某煌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夺罪双双判死刑,并分别处罚金8万元、6万元;堂弟洪金某被以抢劫罪判处5年徒刑,处罚金5000元。

  受害者家属:  他们太残忍了

  惨案已过去半年,但受害者家属仍未从悲痛中走出。昨日上午9点不到,几位受害人家属早早赶到法院等候宣判,每人都是一脸的沉重。

  提起受害的女儿覃某,刘阿姨仍悲愤难平:“我女儿才结婚不久,出事前几个小时,我还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当妈妈,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他们太残忍了,要为我的孩子偿命。”

  “我要走了,我是带着伤心、无奈、无助回去的。我今后的生活要在伤心中、思念中度过了。生活太残酷了!”受害人姚某的父亲只有姚某一个孩子,庭审后给记者发完短信便踏上回乡的路。而最后遇害的曾某,是个6岁孩子的母亲。案件背后,留下了一个个破碎的家庭。

  9点半,洪某连、洪某煌兄弟俩和堂弟洪金某,被法警押上法庭。全场一片寂静,法官宣读判决时,3人脸上看不出一丝波动。

  案件回放:  三起凶案触目惊心

  尸体绑着100多斤的石板、串着6个铁锤(重7kg)的铁链绑在尸体全身……长达28页的判决书充斥着这些骇人的字眼,在场的人犹如在听恐怖小说。短短半个月,双胞胎兄弟就杀害了3名女性,抢劫财物6万多元。

  法院查明:今年1月4日凌晨,司机林某将车停在鲤城区东街路段,发动机未熄火下车小便。洪某连见状将车开了就跑,并撬了他人车牌伪装。

  今年1月7日凌晨2时许,洪某连驾着抢来的车载着弟弟和堂弟二人,行驶至丰泽区田安南路和六灌路交界地段,发现覃某在路上行走。洪某煌、洪金某将覃某劫持上车后座。洪某连迅速将车开到偏僻地段,抢走覃某身上的现金、白金戒指、银行卡等物。后又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开车到ATM上取了500元。后三被告人将覃某挟持至南安丰州,并用透明胶布捆绑住对方。在车开往洪濑途中,因害怕覃某报警,双胞胎洪某连和洪某煌二人萌生杀人灭口的邪念,二人用洪金某拿来的布绳捆住覃某的手脚,载至南安市霞美杏埔大桥下,在其腹部捆绑上大石板后推进河中……

  第二天凌晨5时,田安南路万祥数码城附近,洪某连和兄弟又将独自行走的黑龙江姑娘姚某拖上车。用透明胶带绑住姚某的手脚和嘴巴,抢走700多元、手机、银行卡等物,并取走2万元。随后,二人买来2条铁链、6个铁锤、11只挂锁捆绑姚某全身,遭到强烈反抗后,洪某连还拿扳手猛砸姚某头部数下。之后,两人又用透明胶带将姚某的头和嘴圈封了起来,用衣服包住姚某头部,将姚某抬进后车厢。车开至杏埔大桥后,他们一起将姚某从桥上栏杆缺口处扔进河中……

  同月15日凌晨3时,洪某连二人带着事先购买的铁链和6个大铁锤,驾车尾随曾某到胭脂巷和涂门街交界处,将其掳上车抢走现金500元及手机、银行卡,逼问密码取走2万元。后用挂着6个铁锤的铁链将曾某捆绑住,扔下杏埔大桥……

  一审宣判:  堂弟未犯杀人罪

  此前,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对双胞胎兄弟及洪金某提起公诉。但法院改变了其中一项罪名。

  法院认为,洪某连兄弟故意杀人和抢劫的罪名成立;二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又是累犯,应从严惩处。此外,洪某连明知轿车未熄火,车门开启,车主就在旁边,乘车主不备之机,公然窜上轿车将车开走,其行为构成抢夺罪。检方指控的盗窃罪不当,予以纠正。

  而洪金某仅参与一起抢劫,构成抢劫罪,但主观上不知同案人要杀人灭口,客观上未实施杀害行为,不是故意杀人的共犯。虽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亲属代其退出赃款,帮同案人预交了部分赔偿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提供的布绳被同案人用于捆绑被害人,对同案人杀人起到一定作用,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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