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白天上班晚上结伙盗窃 赃款用于包养情妇

凤网 2008-10-07 阅读数 271669

  一名“二进宫”的“贼头”,用盗窃的赃款贿赂选民,成功地竞选上了村主任,刚上任两个月即因不兑现承诺被村民举报落入法网。近日,徐某因盗窃罪被胶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

  “因徐某是累犯,他同时还被判不得假释,必须一天不少的服满全部刑期。”10月6日上午,胶南市公安局民警介绍说。

  “二进宫”后仍不思悔改

  45岁的徐某出生在胶南市某镇,上高中时因偷盗学生钱物被学校开除,从此混迹于社会,很快成为一名“职业盗贼”。1989年2月,他因盗窃罪被判刑7年;1994年11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刑13年。2003年8月,徐某刑满释放后又当起了“贼头”,结成5人盗窃团伙,先后窜至胶南、胶州等地盗窃作案50余起,案值高达50余万元。他还用赃款包了一个情妇,在胶南过起“安居乐业”的日子。

  冒充“老板”当上村主任

  为了给自己蒙上一层“保护色”,徐某决定回村竞选村主任。去年11月,徐某回家自称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要学“刘老根”带领老少爷们儿发家致富。随后他又拿出2万余元赃款当作“买票费”,并把盗窃的两台大彩电送给了两家“关键户”,让他们帮着拉票。11月中旬,他成功当选上了村主任。

  白天上班晚上结伙盗窃

  徐某当上村主任没几天就和村支书发生矛盾。去年12月份,徐某深夜割破屋顶进入室内偷走了价值2万余元的远程教育设备,想栽赃给拿着钥匙的村支书,但他的阴谋没有得逞。徐某为发泄对镇领导的不满,在深夜撬开镇政府招待所的门,把里面的烟酒食品洗劫一空。

  用2万多块赃款“买”来的村主任并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徐某决定用盗窃补回竞选损失,他纠集4名同伙,又开始了疯狂的盗窃犯罪活动。为防止暴露盗贼面目,徐某坚持白天在村委会上班当村主任,晚上则带领同伙出去盗窃,深夜回来被村民撞到就谎称外出招商引资,还把同伙说成是他请来的生意客户。

  今年春节刚过,镇派出所收到一封匿名信,举报徐某伙同他人作案多起。这一重大警情引起了民警的重视。今年2月26日上午,专案组在镇政府大院将徐某抓获。经审讯,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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