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8日,大雪漫天。为给一个受伤的婴儿赢得抢救时间,泰兴人朱好超速开车,不料撞上一位老汉。就在朱好准备报警之时,紧随其后的一辆雪佛兰轿车又将老汉的老伴撞倒——朱好救人反酿成连环车祸,一时在泰兴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日前,泰兴市公安交巡警大队依法下达了“2.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朱好免去刑事责任,向死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6万元;连环车祸案中的另一起赔偿问题,则由另一司机承担。
连环车祸
今年2月8日正值大年初二,大雪满地,到处弥漫着节日的喜庆气氛。家住泰兴市溪桥镇的朱好驾着向老板借来的皮卡货车,载着全家开开心心地往回赶。眼看拐个弯就到家了,可路边一位怀抱婴儿的少妇神情慌乱地挥手拦车。“师傅,救救我的孩子吧!路滑不小心撞了雪堆,碰伤了孩子,”少妇带着哭腔哀求,朱好看到襁褓中的婴儿满脸是血。
“快上车!”热心的朱好放弃回家,搭上少妇,踩着油门向最近的黄桥人民医院驶去。在限速80公里/小时又大雪堆积的334省道上,朱好将车开到了接近100公里/小时。
几分钟后,迎面一束强光射过来,“不好!”朱好眼前一片白茫茫,“前面有人!”朱好下意识地急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倒,一名男子被撞出几米远,横躺在马路中央,血肉模糊;和他在一起的妇人也受了惊吓,扑向倒在血泊中的男人,“救命啊,我可怜的老头子呀!”
搭车少妇战战兢兢地说话了,“不好意思,师傅你先报警处理着吧。”朱好下车帮少妇拦车。“你放心,事情因我而起,我快去快回。”少妇安慰着朱好坐上了出租车。
送走少妇,朱好拿起电话准备报警。然而就在这一刻,突然又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一辆红色雪佛兰从另一车道斜驶过来,硬生生地撞向皮卡车的左侧,刚刚还在呼喊的老妇人横在了车前——又一起车祸发生了。
被撞的是家住马路对面某村的王年伯老夫妻。当时他们正准备横穿斑马线回家,妻子走在前面,王年伯推着电动车走在后面。事发后,王年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妻子股骨骨折,身体多处擦伤。
谁撞了谁 现场两辆肇事车,究竟谁撞了谁?
据朱好陈述,他只是将电动自行车撞倒致王年伯受伤,没有致其死亡,而对王年伯的妻子则“没有碰到”;而雪佛兰轿车司机也否认自己的汽车与王年伯妻子身体有过接触,只是为了避让穿越的行人,将车“绕行”撞了皮卡车,并未撞到人;对于车上的血迹,“是经过案发现场辗轧时产生的”。王年伯的妻子则回忆,“皮卡撞了老头子后,我忙上前查看老头子的伤情,只觉得屁股后面一顶,我连同老头子又被摔到了皮卡车的前面,老头子当时就快不行了,我也疼得爬不起来。”
案发当时情况究竟怎样?事故处理民警提取了现场血液、车上所留毛发及车辆相关痕迹。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提取物及法医鉴定结果证实:朱好为了抢救一名婴儿,在驾车送小孩子至黄桥人民医院途中,与推电动自行车步行过公路的王年伯发生交通事故,致王年伯倒地;雪佛兰轿车安全机件不符合要求,行至事发地点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撞了王年伯的妻子。
寻找证人
连环车祸造成一死一伤,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不仅仅是应该由谁来赔偿的问题,肇事司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对此,朱好很委屈,“明明我是做好事,急着救人才超速的,怎么能追究我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呢?”
但朱好的委屈谁来证明?本来说好“快去快回”的少妇却一直没露面。最终通过长达九个月的调查取证,民警在黄桥人民医院的帮助下,几经周折才找到了这位母亲。她证实,朱好确实是为送自己和孩子去医院才超速违法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据此,泰兴交巡警大队终于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第一起交通事故中,朱好过错和违法行为作用较大,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年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第二起交通事故中,雪佛兰司机的过错起直接作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年伯妻子无责任。但由于目前王妻伤势仍未痊愈,雪佛兰司机的赔偿结果,还有待医疗结束后才能确定。
救人要冷静
救人做善事反而遭殃,难道好人不能当?这一车祸发生后,在泰兴市民中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副研究员汤卫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机朱好救人绝对正确,值得弘扬。但是救人的时候应该冷静行事,不能以违法手段行善。”
对于年轻妈妈当时的一去不回,汤卫国认为,她只是第一起事故的目击证人,在这两起交通事故中都没有责任,不回来似乎也能理解。但是从道德素养角度来看,无论如何,事情因她而起,在治疗好孩子后,这个母亲应主动联系到朱好,帮助澄清有关事实,而不是置之不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黄新丽 顾根荣 快报记者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