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南雄市某电脑公司一员工,认为原来安装过电脑的客户罗某家很有钱,便将该客户家作为其抢劫目标,为达到其劫财的目的,竟连杀一家三口。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制造这宗在当地引起轰动的惨案凶手张熙炳执行了死刑。
2005年4月1日,南雄市某电脑公司员工张熙炳认为原客户罗某家很有钱,于是决定抢劫罗某。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张熙炳携带橡皮带、水果刀、手套和铁棍等作案工具,来到南雄市光明新村11栋某室。在骗取信任后进入室内,先后杀害了罗某(小男孩)、谢某芳、女主人李某桃,并劫走了放在床头柜中的2500元和电脑房圆桌上钱包中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