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十一月二十二日电(冯昶 李凌 汪次安)广东南雄市三年多前发生的一家三口被劫杀致死的凶手张熙炳,二十二日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处以极刑。
张熙炳案发前是广东南雄市某电脑公司员工,为客户罗某家安装过电脑。张熙炳认为罗某家很有钱,决定实施抢劫。
二00五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时三十分许,张熙炳携带橡皮带、水果刀、手套和铁棍等作案工具,来到罗某家中。十分钟后,张熙炳偷拿电脑房圆桌上钱包内的钱时被罗某发现,张熙炳即用铁棍击打头部、卡脖子、抓头撞墙等方式,直至罗某不再动弹,并把罗某放到床上用被子盖上。
随后,张熙炳又将罗某的外婆谢某芳骗入电脑房,用铁棍敲打其头部,再用橡皮带反绑其双手后,便到房屋内搜寻钱财。返回电脑房时看见罗、谢仍在动弹,便用水果刀分别将罗、谢剌死,再用棉被盖住罗某尸体,将谢某芳的尸体推入床下。
此时,张熙炳考虑到女主人李某桃快要下班回家,就手持水果刀和铁棍躲在电脑房门后守候。李某桃回家后,推开电脑房门,张熙炳从门后闪出并将水果刀架在李某桃的脖子上。张熙炳对李某桃说只要钱不要命。李某桃说出钱在主人房床头柜后,张熙炳即用刀将李某桃刺死,随后劫走了放在床头柜中的人民币二千五百元和电脑房圆桌上钱包中的一百元,彻底清理现场后逃离。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张熙炳被警方抓获归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