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副局长受贿太多牵连自己,酉阳县土房局局长打电话叫他出去主城避一避。昨日,记者从酉阳检察院获悉,目前,酉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土房局)正副局长已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
群众匿名举报副局长受贿
酉阳检察院介绍:2002年起至案发,王启奋、王传军一直分别担任酉阳县土房局正副局长。2008年4月底,他们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土房局副局长王传军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28.3万。5月11日,检察院介入调查,经初查,群众举报基本属实,23日检察机关对王传军实施逮捕。
副局长受贿牵出局长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审讯王传军时,从王传军证人的证词中发现王的上级,土房局局长王启奋也存在受贿。6月11日,检察机关对王启奋进行初查,发现60.6万财产来源可疑,同日,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于6月26日对王启奋实施逮捕。
据王启奋供述:2004年下半年,他一姓谭某的亲戚,有一个既没有注册,也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谭某找到王,以孩子读书没钱为由,请求王在工程承包上照顾一下,王听后“非常同情”,并表示“我的孩子读书也缺钱”。两人一拍即合,在王的“操作”下,谭某如愿在当地获得一些大的建筑承包工程。为了感谢王的“照顾”,谭某先后四次送给王启奋共计39.6万元。
案发前互相知道对方受贿
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案发前,两人互相知道对方受贿。据检察院介绍,王启奋感觉王传军受贿的金额太大,怕检察机关发现牵连自己,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他给王传军打电话,并安排他到重庆来办事情“避一避”。当王传军正准备到重庆时,就被检察院逮捕。王传军被抓后,王启奋感到自己将会暴露,就将亲戚谭某通知到家里,商量对策。把受贿得到的钱说成是“借”的,并还了5万元给谭某。
据悉,王启奋、王传军在检察机关的教育下,认识错误态度良好,曾多次主动请求在酉阳县政府机关职工大会上袒露心声,向人民悔过、为干部充当反面教材。目前,两人已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10月30日开庭审理,择日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