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凌晨,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1时40分许,该市凤凰路丹州小区路口地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接报后,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追踪调查。
经过现场勘查和向群众了解情况后得知,死者罗某,33岁,海南澄迈县人,来三亚务工不久,生前在三永凤凰城工地务工,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驶的黑色小轿车撞飞,伤势过重当场死亡。肇事车辆没有停车,沿凤凰路往月川转盘方向逃逸。
根据现场提取的物证、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和调取有关监控记录,警方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奔驰牌小轿车。警方立即部署警力,全力搜查肇事车辆下落。
成立追逃小组连夜奋战
在斑马线上碰撞行人致死后驾车逃离现场,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11.19”重大交通死亡事故逃逸一案引起了三亚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王少山立即责令交警支队组织警力侦破此案。
由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冰任组长、副支队长孟进、事故科科长符致深任副组长的追逃小组迅速成立。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给支队各勤务大队、派出所,各警种紧密联动,连夜奋战,深入全市各汽车修理厂(店)追查有否临时进场保修的奔驰牌小轿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摸排调查。
为尽快破案,11月20日,三亚警方向媒体发出“协查通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逃逸车辆线索,敦促肇事逃逸司机赶紧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归案
一张搜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司机的大网迅速铺开。11月20日晚23时许,案件有了重大突破,肇事逃逸的黑色奔驰车在一公寓停车场内被查获。
根据群众举报,在金鸡岭路某公寓停车场,一部用防尘罩遮挡的黑色奔驰车车体破损,很可能就是警方搜查的交通肇事逃逸车辆。这是一部牌号为琼AK5××3梅赛德斯“奔驰”牌E280小轿车,根据案发现场提取的车辆遗留物比对,正是警方全力追查的逃逸车辆。民警深入摸排,掌握到有重大嫌疑的驾车人赖某就租住在该公寓内。在友谊派出所的协助下,赖某当晚被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警方调查,赖某,男,现年40岁,台湾桃园县人,2004年至今频繁往来于台湾和内地观光投资。今年10月中旬来三亚,租住在金鸡岭路某公寓。在该公寓停车场查获的肇事逃逸奔驰车系赖某今年5月初在海口某车行出资70多万元购买,并办理了各项保险。奔驰车以赖某的妻子李某的名义注册,平时一向由赖某在使用。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被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第一次接受讯问时,赖某坚称11月18日夜晚至19日,琼AK5××3奔驰车已借给一个内地的朋友“阿祥”,但是却提供不出这位朋友的有效信息,甚至连基本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在铁的证据面前,民警展开开导、教育并加大审讯力度。11月21日凌晨6时,赖某最终供述了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至此,历经40个小时,这起重大交通死亡事故逃逸一案被警方成功告破。
据赖某供述,11月18日晚,赖某在租住的公寓与老乡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琼AK5××3奔驰车到凤凰路的海上明珠夜总会消费,在包厢和朋友喝酒、唱歌。赖某喝了半瓶左右的“名仕”洋酒,一直玩到次日凌晨1时30分许,才醉醺醺从夜总会出来。赖某独自一人驾驶奔驰车往月川转盘方向行驶,准备返回家中休息。1时40分许,赖某驾车途径丹州小区路口路段时,碰撞到横过人行道的行人罗某,造成罗某当场死亡。由于紧张和害怕,赖某没有停车察看,当即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11月2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赖某因涉嫌交通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者:“我想当面向死者家属道歉!”
此案侦破后,在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审讯室,记者见到了酒后驾驶奔驰车撞死行人肇事逃逸者赖某,一身黑色装扮的赖某坐在椅子上,交缠十指,苍白的脸色与着装形成鲜明的对比,不时双手掩面垂首,悔意写满脸颊。交谈中,赖某一再表示要以最大的诚意做好死者罗某善后赔偿工作,并当面向死者亲属道歉。赖某悔恨交加地说道:悔不该喝酒后驾车、喝酒误事。
记者:为何要驾车离开现场?
赖某:我感觉到车撞击到了障碍物,太紧张了心理又害怕,加上喝了酒,以为不是撞到了人,一下子就把车开走了。
记者:想过要投案自首吗?
赖某:想过, 19日下午我还打车到丹州小区路口察看一下,可是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不能确认撞到的是什么,所以没有投案。一直到警察找上门来,听说死了人,我的头脑嗡的一下,整个人都呆住了。
记者:这事和他人提过吗?
赖某:谁都没有说过,心里还是希望千万别发生这样的事情。
记者:可是毕竟发生了?
赖某:是的,在警官的教育下,我认识到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如实供述了事情的经过。我对不起死者,我想当面向死者亲属道歉,还要尽最大能力、以最大的诚意处理好死者善后赔偿的事情。希望政府能宽大对我个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