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刘梅曾以为自己有个幸福的家:丈夫是公务员,儿子乖巧伶俐,她像呵护宝贝一般爱着丈夫和儿子。让她想不到的是,丈夫竟然另有一个“家庭”,另有一双儿女……
发现了真相,刘梅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一阵后,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为了收集证据,她像侦探般跟踪丈夫,拍下丈夫与“二奶”生活的录像,最终将丈夫送进了监狱。
幸福一点点变味
刘梅和丈夫韦军(均为化名)曾是幸福的一对。他们在上世纪80年代初经人介绍相识,那时韦军当兵,刘梅在柳州当工人。两人虽不能常见面,但书信传情,情投意合。1983年两人登记结婚,两年后儿子出生,韦军也从部队转业到柳州市。日子安稳下来后,韦军通过自学取得大学文化,调到柳州市柳北区政府做了一名公务员。
一家团聚的日子,小两口彼此疼爱。刘梅是个生活能手,她十分乐意包下所有家务,甚至连一次地也不让丈夫拖。在她的眼里,男人是做大事的,不应该管着这些婆婆妈妈的琐事。韦军也感激妻子的贤惠:刘梅胃不好,韦军一边劝她注意饮食,一边不声不响为她买来人参等补品。
但甜蜜的生活持续了10多年后,它一点一点地变了味。
最开始,有人告诉刘梅,看到她丈夫与不三不四的女人在一起。刘梅找韦军沟通,韦军解释说那是柳江农村的老乡,叫她不要看不起农村人。
接着,刘梅在丈夫的毛衣上发现了细长的头发,与她自己的发质明显不同,而且她本人当时留的是短发。但韦军却说是刘梅太多疑。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韦军开始借口回农村老家、与领导出差等原因夜不归宿。从偶尔一两天,到一个星期一天、两天、三天……每一个孤独寂寞的夜晚,刘梅就在日历上画圈做标记,一个月下来,几乎所有的日子都是圈圈。
直觉告诉刘梅,韦军肯定有问题,但她还是不相信——“他是公务员,受党教育那么多年,应该没有那么大胆!”
原来丈夫还有个“家”
在最痛苦的日子里,刘梅见到丈夫回来便用刀划自己的手臂,试图警告丈夫不要再外出,然而一次又一次,一直划了17刀(至今仍留有清晰刀痕),事情却没有像期待的那样好转。这样的生活熬了五六年,到了2006年底,韦军告诉刘梅,他晚上要去给一个工厂看仓库,此后刘梅再没有在家里见到丈夫。
刘梅称曾向韦军提出离婚,但韦军不同意,称要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有人告诉刘梅,只有收集到充足的证据,离婚才会对她有利。于是刘梅不惜重金雇来摩托车、出租车,不分昼夜地跟踪丈夫。
有一天,刘梅发现丈夫下班后就像回家一样,径直走进单位对面某宿舍区内的一栋居民楼。此后的无数个夜晚,刘梅像个侦探一般,躲在这栋楼下的冬青树后面,窥视着丈夫的行踪,常常到对方深夜熄灯才回家。
经过数月的暗暗调查,2007年初,刘梅终于摸清了丈夫的隐情:从1996年开始,韦军就一直和一名姓粟的柳江女子交往。两人在1997年生育有一个女孩,1999年又生育了一个男孩,如今两个孩子都已上小学,那栋居民楼里的房子,正是韦军买来安置粟某和两个孩子的“家”。
走上艰难维权路
虽然早就料到有问题,但发现真相的那一刻,刘梅还是感到了天崩地裂。
刘梅说,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地想过跳楼、撞火车,但在周围人的鼓励下,她决定振作起来,对丈夫和二奶展开反击。她将掌握到的情况反映到韦军所在的单位,但起初没有得到重视。
2007年春季的一天,刘梅从娘家回来,坐在公交车上忍不住又泪如泉涌。旁边一名女孩关心地询问她,得知情况后,这名女孩表示愿意帮忙。原来这女孩的男朋友在学习摄像,女孩想到可以将韦军包“二奶”的情况拍成录像,作为起诉的证据。
刘梅采纳了这个建议,带着女孩一行人到“二奶房”对面的一栋楼顶蹲守。六七天后的一个雨夜,“二奶房”有一扇窗户掀开了一角窗帘,隐约可见房里人的活动,“拍摄小组”赶紧录下了这一镜头。此外,他们还拍下了韦军每天走下楼梯时习惯性四处观望的画面。
带着更充足的证据,刘梅将举报材料送到了韦军所在的城区纪委和柳州市信访、人大、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开始着手对韦军的情况进行调查。
丈夫找人来顶包
2007年6月,当有关部门决定对韦军进行停职审查时,韦军突然开着单位的公车消失了数天。事后查明的情况显示,韦军在这段时间对“后路”进行了周密安排。
67岁的柳江男子韦某某在接受调查时称,韦军是他儿媳妇的表哥。2007年6月15日,韦军找到韦某某,要求他和35岁的粟某照相结婚。当时他正想找个伴,于是便在韦军的安排下和粟某拍了一张合影照。3天后,韦军开车拉着他和粟某到柳江县拉堡镇民政局登记结婚。去之前,韦军还给了韦某某200元钱,但办完手续后,粟某将两本结婚证都拿在手上,坐着韦军的车离开了。韦某某一个人回到老家,再也没有见过粟某和韦军。
当年7月,有关部门发现韦军和粟某居住的房子已人去楼空,此后粟某和两个孩子一直下落不明。但调查机关通过其他走访,逐步查明了韦军“包二奶”生子的事实。
2007年8月1日,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信访调查反馈:粟某非婚生育的两个小孩确属与韦军所生;调查结果已转到韦军所在的城区进行讨论,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根据刘梅的举报,对韦军任职期间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审查,发现存在多处猫腻,遂移送检察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
起诉重婚遇波折
让刘梅意外的是,2008年3月中旬,正当调查工作渐有眉目时,韦军突然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与她离婚。刘梅早已想摆脱名存实亡的婚姻,但考虑到一旦此时离婚,韦军将可能逃避“包二奶”的处罚,她立即将消息报告到了调查机关。第二天,韦军的离婚起诉被制止,韦军本人则被正式批捕。
2008年9月8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韦军犯贪污罪,向柳北区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查明,韦军在担任柳北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共虚报发票4次,贪污钱款8800多元。当年10月16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韦军有期徒刑两年。
在此期间,刘梅也拿着自己拍摄的DVD录像光碟、计生部门的调查结论等证据,到柳北区法院控告丈夫韦军犯重婚罪。她还申请法院向计生部门调取了一些证人证言。然而她没想到,法院审理后却判决韦军无罪。
一审法庭上,韦军作出了这样的辩解:“我与粟某发生过性关系是事实,但她的两个小孩绝对不是我的。粟某那套房子不是我买的,但我借过5万元给她,我去过她家几趟,是催她还钱的。我家有老婆孩子,怎么可能长期、固定地去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居呢?”
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理由是:刘梅提供的DVD光碟画面模糊不清,不能确认里面的人是韦军;计生部门的调查反馈没有DNA亲子鉴定等司法鉴定佐证,不能确认这两个小孩是韦军与粟某所生;其他证人证言仅能证实韦军与粟某有交往,但不能证实韦军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因此,刘梅指控韦军犯重婚罪证据不足。
刘梅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她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开始到南宁、北京等地上访。
终审定下重婚罪
今年1月1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这一次,韦军本人的说法有了一些改变,他称两次与粟某发生性关系后,粟某都曾打电话告诉他怀孕的消息,要求他前去看望,但随后两人便没了联系。2004年粟某买房时,他帮忙参考看房,并借给粟某5万元,事后粟某分两次还给了他。
然而有两名证人说,看见韦军与粟某同居一室。韦军的一名战友说,韦军曾带着粟某参加战友聚会,并当众宣称“这是我的老婆”。粟某的父亲说,女儿带回家的丈夫正是韦军,他们生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证人韦某某说,事情败露后韦军为逃避处罚曾找他顶替结婚。另有证人和文字材料证实,粟某所居住的房屋正是韦军出面买的。
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已有配偶的韦军和粟某相识后,在1996至2007年间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2月10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判决韦军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贪污罪所判处的两年刑期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接到终审判决书后,刘梅整晚睡不着。凌晨3时,她爬起床,郑重地写下了离婚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