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开房遭偷拍照片传上网 难取证警方不予立案

凤网 2009-04-03 阅读数 127735

被上传网络的照片,可以随意下载。记者 李安定 摄

人民网4月2日报道在西安打工的小刚(化名)前两天上网时,无意中点开一家网站,再点开一些图片,有一张图片里显示的是一男一女床上亲热的照片。小刚细看后,越看越不对劲,照片上的女孩咋像自己的女朋友?将前后照片对比,基本可以肯定:那是他和女朋友在床上亲热的私密照片!

这还了得吗?小刚静下来细想,他和女友亲热是半年前的事了,女友在外地,半年前来西安后,他们先后在三家招待所、宾馆住过,也亲热过。但自己的亲热镜头咋能被上传到了网站呢?他和女友怀疑是三家招待所安设的微型摄像头偷拍的。

在网吧里,小刚给记者打开网站,点出10张照片。小刚说,他从照片属性显示的信息推测,极有可能被偷拍了数百张照片。从IP地址查询来看,这个网站的服务器在美国。

进展

难以取证两地派出所不予立案

为了取证,小刚将这些照片和网页保存下来,并将其举报至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网监支队记录之后,建议他到派出所报案。

但是小刚报案遇了难题,长延堡派出所民警讲,他的居住地在长延堡,但事发地不在长延堡,应该到事发地报案。小刚又来到太乙宫派出所,民警称第一提供不出来确实的事件发生地,第二没照片,无法接案。

现在,小刚心情相当郁闷,自己的隐私被侵犯,却难以追讨作恶者。他担心再有更多照片被陆续发出来,给他和女朋友造成持续伤害。小刚仔细回想了半年前和女友亲热时住过的招待所,一家是火车站附近,两家在长安区。

为了查看究竟,3月31日记者随小刚一起探查了他半年前入住过的三家招待所、宾馆。其中,长安区一家招待所的房间,引起了小刚较重的怀疑。因为房间布局与照片上房间的布局极为相似。但即使如此,也难以确切判断照片就是在这里偷拍的。

律师

一旦查实将承担侵犯隐私责任

“现在调查是谁在背后搞偷拍,这个取证过程比较长,也可能比较困难,但一旦查实是谁在偷拍,必须承担侵犯他人隐私的责任。”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程浩律师说。

此外,程律师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都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淫秽、色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信息。违反规定的网站经营者和信息发布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程律师认为,在宾馆或招待所居住,客人拥有房间的使用权,宾馆或招待所必须保证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偷拍客人在房间内的行为,已造成侵犯隐私行为;如果再对偷拍内容进行传播,就造成对公民的名誉损害。从小刚的所述来看,偷拍者已涉嫌犯罪。网监支队、警方其他部门可通过IP地址查询取证,查实偷拍者及传播者。

警示

入住宾馆先查看房间可疑设施

“太可怕了,咋会有这种事呢?太缺德了!”听说住宾馆、招待所被偷拍后,记者随机采访,每一位听说此事的市民都很气愤。

“外出旅游、出差必须住店时,保护自己的隐私就成为大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小刚说,经历了这事,他吸取了教训,并提醒大家:入住宾馆或招待所后,最好先查看电视机、床头灯、梳妆整容镜、桌子下边缘处等部位有没有可疑的附加设施,有的摄像头本身是插座形状,摄像头就装在墙上的插座里。小刚说,其实酒店偷拍应该比较少,但为安全起见,还是多加留意为好。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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