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涉嫌逼少女卖淫续:称影视圈都在床上沟通

凤网 2009-05-06 阅读数 282652

胡卫东(左一)等三人被带上法庭。本报记者董世彪摄

资料图:包包与阿紫

去年5月,自称“90后贱女孩”的包包、阿紫在博客上举报称,“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以‘进入影视圈’为诱饵,组织包括自己在内的多名怀有明星梦的年轻女孩向‘投资人’出卖身体。”

昨天,涉嫌组织卖淫、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等罪名,胡卫东及其两名帮凶被押入海淀法院受审。

庭审时,听到胡卫东“我认为影视圈都在床上沟通”的谬论后,检察官痛斥其以“明星梦”引诱未成年人卖淫。

■现场 “90后贱女孩”未出庭

昨天9点不到,媒体记者已经将法庭一半的旁听席位坐满。

本案的被害人兼举报者包包和阿紫(双胞胎姐妹)未出庭,她们两人的经纪人天蓝到庭参加了旁听。当有记者提出采访请求时,天蓝表示,姐妹俩觉得近期的一些报道没有按照她们想象的样子去报道,因此不愿再接受记者采访。

9点半左右,胡卫东、孟庆波和孙巧被带入法庭。

第一被告人胡卫东今年40岁,河南人,对外自称“魏东”。胡个头不到1.70米,留着小平头,说话逻辑性很强。在回答法官的提问时,他显得有备而来,不但对检方指控的罪名一概否认,还经常跳出法官的问题转而阐述自己那一套“影视圈如何如何”的理论,因此多次被法官拉回正题。

第二被告人孟庆波35岁,辽宁人,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并化名“孟志邦”。检方指控,就是他充当“星探”四处物色女孩,并为她们联系所谓的投资人。

 

第三被告人是27岁的孙巧。起诉书显示,相貌清秀的她也是被胡卫东“洗脑”的女孩之一,但最后担任该工作室的影星经纪人,并成为胡、孟两人犯罪的帮凶。

检方指控胡卫东等人的罪行有两项。其一是,2007年9月以来,胡卫东等人在源源影视工作室内招募多名女孩,以要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为幌子,组织她们以“拉投资”为名对外卖淫,所得财物由工作室与个人五五分成。

其二是,2007年10月,胡卫东、孟庆波引诱当时17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在一家宾馆淫乱,两人还先后与包包、阿紫发生了性关系,并全程录像。

检方据此认定,胡、孟两人分别构成组织卖淫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三被告孙巧则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焦点 主犯否认组织卖淫

昨天,面对检方的指控,第一被告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当庭表示异议,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我和女孩是共同发展”

胡卫东说,他创办影视工作室是为那些有意进入影视圈的女孩提供机会。其间,他为送女孩们去专业院校进修、学习做了很多工作,甚至还写了大量的商业计划书、电影剧本、投资计划书等,以便找到投资后拍摄影视剧。

他称,他并没组织女孩们卖淫。按照分工,女孩们出去拉投资,他在工作室运筹帷幄,“我们之间是相互合作、一起奋斗的关系”。

公诉人则出具证据证实,事实上,该影视工作室一共招募了上百名女孩,却没有一部影视作品问世。女孩们所拉的所谓“投资人”,也很少有与影视圈沾边的人。

“收的都是赠礼”

法庭材料证实,按照该工作室的规矩,女孩们出去与“投资人”发生性关系后,每次收到的钱少则千元,多则数万,都要和工作室五五平分。

昨天,胡卫东解释称,女孩们出去见“投资人”,双方并没约定最低金额,有的甚至没要钱。女孩收到的钱物都是“朋友之间的赠礼”,因此并不是卖淫。

公诉人随后指出,胡在法庭上的供述不真实。因为他此前曾供述称,他曾教授女孩们出去后怎么跟对方周旋。比如以“去上学需要学费”、“要交房租”等借口,跟对方张口要3万元学费、2万元房租等。大方的“投资人”,一般都会满足其要求。

“拍视频是个人爱好”

据悉,工作室的女孩之所以被胡卫东控制,很多是因为有把柄在他手上,这就是胡卫东录制的他和孟庆波与女孩们的性爱视频。

包包和阿紫也有视频在其手上。包包曾作证言称,开始她们并不同意胡给她们拍摄视频,但胡告诉她们,既然进了影视圈,就要走出这一步,“你躲也躲不了”。姐妹俩被“洗脑”后,认为视频只存在电脑里,也就同意了。

第三被告孙巧也称,她就曾帮胡拍摄过性爱视频,以此控制女孩们。昨天,胡卫东则表示,拍摄视频并不是为了控制她们,而是出于“个人爱好”,是“受到网上那些视频的影响后,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和虚荣心”而拍摄的。

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对话主犯

“我认为影视圈都在床上沟通”

记者:你哪年开始在影视圈工作的?

胡卫东:我1988年来北京发展,接触了一些影视公司后开始涉足影视圈。

记者:你所说的影视圈“潜规则”是指什么?

胡卫东:艺人就是交际花,需要人脉关系和社交关系,你认识什么人,就决定了你在圈里的发展前途。女孩在影视圈发展,都需要付出。

记者:这种“付出”指的是什么?

胡卫东:我们工作室的女孩都是十七八岁,她们现在的本钱就是青春和外貌。艺人本身就是商品,但是我认为女孩应该尽可能避免与投资人发生关系,否则身价就贬值了。

记者:你认为怎样能够得到投资?

胡卫东:靠专业知识和详细的投资计划啊。其实,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孩和投资人发生关系,但我无法驾驭她们,她们在一些场合下容易把持不住自己。比如,投资人做出某种承诺的话,有的就主动献身了。

记者:那你本人为什么要和女孩们发生关系?

胡卫东:这个问题很尖锐,但是我还是要回答你。我和她们发生关系,是因为我们今后要一起工作,而且要一起谈到这个(性),发生关系是对一个人整体的了解,以便彼此更好的沟通。我认为,在影视圈里,性行为已经成为很普遍的沟通方式,大家都在床上沟通……上床真的不算什么,很多导演都这么干。

记者:你前后有过多个女友,而且和这么多人有性关系,你的女友对此怎么看?

胡卫东:我的前女友就是认为我做影视圈,比较色,才离开了我,但是我认为,这是她对感情的理解、对影视圈的理解比较肤浅,才会这样想。

 

记者:包包、阿紫当时还未成年,你难道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吗?

胡卫东:在道德上有一点对自己的自责……所以我承受不了这个压力,在案发后潜逃了。但我认为,包包和阿紫报案,是因为她们新签约的影视公司在幕后指使和炒作。我们两个公司存在矛盾,对方就用这个来报复我。

■对话经纪人

“哪个艺人没有负面新闻”

记者:包包和阿紫现在在忙什么,能否接受采访?

天蓝:每人出了一本书。她们好不容易忘了那段经历,现在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胡卫东说包包和阿紫举报他是同行之间的报复,是为了炒作,是这样吗?

天蓝:我们根本不认识胡卫东这个人,更说不上报复,他这样说是在尽力为自己狡辩。现在源源工作室明显已经触犯了法律,既然走了法律程序,没有必要再继续说什么炒作的事情。

记者:包包和阿紫是怎么加入你们公司的?

天蓝:2008年2月她们到我们公司找实习机会,公司发现两人文笔还不错,就决定往出书的方向发展。

记者:她们为什么突然爆出在源源的这段经历?

天蓝:她们最开始没有说在源源的经历,公司后来在网上发现了两人在源源影视拍摄的泳装照片后问她们,她们才告诉我曾和源源签过合同,对方是一家骗子公司。

记者:两人在博客上的举报是否经过公司同意?不担心有负面影响吗?

天蓝:包包和阿紫的照片后来被源源影视登在了网站上,作为招徕女孩的招牌,她们才决定在博客上举报源源影视工作室,请示公司后得到了同意。哪个公司的艺人没有负面新闻?有的人还自己制造负面新闻呢。

记者:很多人认为此事公布有助于扩大包包和阿紫的名气,是这样吗?

天蓝:反正是制止了犯罪,不管影响如何。

■检察官

“潜规则”难改罪名

针对胡卫东的荒谬理论,检察官反驳称,从一开始,胡就以“明星梦”为诱饵,引诱这些女孩接受所谓的“潜规则”,借此玩弄女孩的身体;此后,他又组织引诱这些女孩向投资人出卖身体,借此从中分成。

“这些行为已构成了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无论其用什么样的理论来辩护,都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

■包包、阿紫父亲

面对提问沉默不语

昨天,记者拨通了包包与阿紫父亲高国(化名)的电话,他不知道此案已开庭。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胡卫东时,他沉默了半天,声音低沉地说“还是不要问我了吧”。随后,他挂断了电话。

高国是本市一名普通职工。此前,他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两个女儿职高毕业后就出去租房子住,不怎么回家。2007年7月,学校打电话说两人没参加实习,也联系不上时,他才知道女儿压根没参加实习,但他和妻子也问不出女儿在外面做什么。

此后不久,胡卫东以包包和阿紫朋友的身份找上家门,要和他签“培养两人进影视圈”的协议,他没签。直到网上出现大量报道后,夫妻俩才知道这件事。

本报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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