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了,到现在才发现丈夫当初是用假身份证跟我结婚的。” 5月25日,家住南昌市江大南路的张丽(化名)向本报求助,和她生活多年的“丈夫”,竟然一直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且多次向自己的亲友借钱,“现在,我应该怎么跟他离婚?他借的钱该怎么算?”
张丽今年33岁,她告诉记者,与“丈夫”王某是在1998年在老家宜春认识的,交往一年后就结了婚。“ 结婚后丈夫经常在外赌博,输了钱就瞒着我向我哥哥借钱,后来我哥哥都不借钱给他,他又向我同学借钱。”张丽说,自从王某学会赌博后,经常打骂她,连小孩也不顾。前不久,张丽给小孩上户口,拿到了王某从湖南寄过来的户口本,才发现他的真名根本不叫王某,之前是用假身份证和她结婚的。
记者咨询了江西人民律师事务所黄贵昌律师,他说,张丽与王某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反映,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事实后可以撤销,也可去法院起诉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