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前男友淋汽油殉情未遂 庭审称愿嫁给他

凤网 2009-09-27 阅读数 302135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 袁黎 通讯员 洪法)记者昨悉,一外地来汉打工女子险被前男友淋汽油点燃“同归于尽”。但在审案过程中,她却原谅了他,请法院轻判,后与他重归于好,等他“出来”后就结婚。这是怎么回事?

一起未遂案

打算同归于尽,抱着前女友淋汽油

今年3月28日,春寒料峭,有雨。在某私人运输公司当司机的何非(化名)打电话约女子汪枫(化名)见面好好谈谈,并将欠她的1万元钱还给她。随后,他备好汽油、打火机、尖刀等工具前往谈判地点。

路上,他碰到汪枫新找的男友刘某。刘某上前与何非发生争执,双方扭打起来。这时,汪枫赶到了。

何非掏出尖刀上前勒住汪枫的脖子,顺势将汽油往自己和汪枫身上淋,喊着要同归于尽,并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

幸亏是个下雨天,地上水坑很多。汪枫迅速扑倒在水坑中,火熄灭了。汪枫仅脖子等部位被烧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旁的刘某见状,忙报警。民警迅速赶到,何非被拘留。

曾是好情侣

一起来汉打工,不料女友移情别恋

何非与汪枫,原是情侣。何非曾在鄂州开的士,去年与汪枫一同来汉打工。何非应聘到某私人运输公司当司机,长相甜美的汪枫则找到一份歌厅前台服务员的工作。

不久,何非发现汪枫与歌厅的保安刘某关系暧昧。再三追问,汪枫承认了。何非苦苦哀求仍无济于事,于是,他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约汪枫出来最后一次谈谈。“不成功便成仁”,所以他备好汽油等“同归于尽”工具。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犯了杀人罪

属于犯罪未遂,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4月5日,何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4月17日被逮捕。7月6日,检察院就何非案向洪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何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故对其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她原谅了他

恳请法院轻判,愿等他出来就结婚

采访中,记者得知了另一些细节。

据律师介绍,何非被抓后,汪枫因烧伤入院治疗,新男友刘某不仅没去悉心照料她,相反,看到被烧伤的汪枫,他提出了分手。

此案在整个审理期间,汪枫告诉律师,她愿意原谅何非,因为相对于弃己而去的刘某,何非愿意为了她舍弃生命,这种精神“十分可贵”。

汪枫写下了谅解书递交法院,恳请从轻处理何非。谅解书中还说,在何非接受审理期间,她回鄂州见了何非的家人,表示愿意等何非出来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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