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闫德利的女孩,一夜成名——短短几天内,一条名为“‘艾滋女’闫德利曝光279名性接触者号码”的新闻,以两百多万的点击率,位居网易全站本月点击排行榜之首。
只是,这成名方式苦涩而残酷:“闫德利”三个字已与“艾滋女”这个黑色的前缀,紧紧焊在了一起。就如艳照门后,玉女阿娇之于“很傻很天真”。不同的是,阿娇毕竟与“很黄很暴力”的艳照事件略有瓜葛,但闫德利陷身的“艾滋门”,真相却依旧扑朔迷离。
回顾一下艾滋女事件。12日,一位自称“闫德利”的人发博文,自述曾被继父强奸,后去歌厅“坐台”;13日,博客发布一份共有279个电话号码的“性接触者通讯录”,并称自己已被检查出感染艾滋病。随之公布的还有不少艳照;16日,又有自称闫德利的人接受采访,表示此举是为“寻夫”;而昨日《河北青年报》报道,河北保定容城县女子闫德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之前的艾滋传闻以及公布嫖客电话等举动,是有人假她之名所为,“都不是真的。”她坚称博客不是她写的,之前也未接受过采访,并怀疑遭前男友诬陷。(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07版)
赘述这些新闻,是希望读者从艾滋女事件短短几天的吊诡走向中,找到那些前后矛盾显而易见的疑点,并依靠自己的判断结合生活经验,作出基本的独立认知。
而在此之前,一些基本的疑问需要得到解答。比如博客中所称保定容城县女子闫德利,是否存在?博客发布者是谁,发布信息是否属实,动机何在?接受《河北青年报》采访的闫德利,是不是事件当事人,其所言是否可信?被公布的电话号码的主人,是否真为嫖客;若不是,他们算不算间接受害者,被侵犯隐私权又该由谁负责?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司法机关该不该尽快介入,又该如何介入?如何让这个已在网上引起一定程度恐慌心理的网络事件,以最小的负面影响收尾,让始作俑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乍看,这是一堆杂乱无章的问题,其实要弄清事实,方法也很简单。关键在于如何给这个事件定性。
16日,容城警方曾审慎回应,称该县有闫德利这个人。只因未接报案,暂无法“定性”和介入。这说明确有其人,而现在自称闫德利的人说自己是受害者,疑遭前男友诬陷报复,且闫家人也表示此前受过多次类似骚扰甚至威胁。闫德利还表示将尽快报案。这时警方理应迅速介入。既然匿名发帖者都难逃法眼,那么只要立案,相信这种毫无技术含量,且嫌疑人身份也不存在排查难度的案子,自当很快告破。
若闫德利所言不假,未染艾滋,且证实这场风波均系其前男友一手“策划”,那该男子就涉嫌诽谤罪了。他侵犯他人隐私,假冒他人名义,捏造虚假事实,还擅自公布数百人电话号码,诬人清白,并大肆传播,引起社会恐慌。相比单纯上传“艳照”,这罪责可大多了。“艾滋女”风波既非单纯艳照门,那么现在该如何定性如何介入,警方显然不能再只是“审慎观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