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管女子执法队。郁婕 摄
张掖路步行街是兰州的“城市名片”,为了加强管理,有关部门成立了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并配合成立了女子执法中队和一支协管队。
一条美丽的步行街,一支美丽的女子执法队,意图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柔改善步行街的管理现状,但是成立两个月来,其执法行为却屡受质疑,这个原本美丽的故事如今却成为一个违法执法的话题。
现场大额罚款引发质疑
9月25日,兰州市组建的首支女子城管执法队亮相张掖路商业步行街,这支英姿飒爽的城管女子执法中队共有15人,平均年龄在35岁以下。这是全省城管系统第一支女子执法队伍,是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尝试“温柔执法”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女子城管执法中队的成员都是从基层城管队伍中选拔出来的,具有能吃苦、能力强、形象好的特点,在接受了7天全封闭军事训练的同时,还进行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和公文写作、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有关部门称:成立这支城管女子执法中队,旨在通过女性柔情温和的—面,改变城管的“习惯”形象,给城市管理带来亲和力。
10月26日,“张掖路步行街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启动,15名女子城管队员在当地媒体记者的跟随下“盛装亮相”,但是现场“隆重”开出的第一张大额罚单,事后却被有关方面批评为涉嫌行政违法。
此前,张掖路管理办公室向步行街上的160家商户送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对店外经营、店外摆摊进行整顿。26日女子城管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三家专卖店存在违规经营的问题,并分别进行了现场处罚,其中大红鹰专卖店被现场罚款2000元,其它两家专卖店分别被罚款200元至500元。
次日,当地多家媒体以“女子执法队开出首张罚单”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原本一篇表扬稿,却遭遇了质疑。
“行政执法现场罚款岂能处罚2000元?”甘肃省政府法制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随后指出:“按照有关法律,2000元已经属于大额罚款,此执法程序不妥,应当纠正。”
为何没按“行政处罚法”办事
有关人士指出:“按照国家的行政处罚法,对个人的现场处罚只能在50元以内,对单位的处罚不能超过1000元。”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有关人士称:“当天的现场罚款有两点错误,一是罚款额超过现场处罚的限度,二是大额罚款应该履行听证程序。”
面对有关方面的质疑,女子执法队也略感尴尬,但是她们坚持认为执法没有错,因为处罚决定没有依据国家的行政处罚法,而是根据其它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兰州市张掖路步行街管理细则”和“关于张掖路步行商业街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其中,通知由“张掖路步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和“张掖路步行商业街女子执法中队”联合下发。
据步行街的商户们反映,10月18日他们确实接到了这则“专项整治的通知”,其中确有“外店经营且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被处以2000元罚款”的规定。
“其管理条例和通知本身就已经违法,属于自创行政处罚项目。”有关人士指出,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这类通知属于“红头文件”,而这类文件事先必须进行公示和备案。“而步行街的这两个文件,恰好都没有履行法定的手续,应该属于无效文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