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某补习班徐姓老师和国中女生相恋,相约到宾馆亲热,还二度约女生性交易,女生因背书包逃课幽会,被母亲发现,桃园地检署日前依妨害性自主将徐姓男子起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徐姓男子(28岁)在补习班担任生物老师,一年多前李姓女生到补习班补习,师生发生畸恋,认识不到一个月徐姓老师就带着女生开房间,有了亲密关系,后因女生转学失联,师生恋暂告中断。
去年7月间,徐姓男子和女生联络上,双方在网上互诉思念之情,女生告诉老师因家境困难转学,母亲收入有限,生活过得不如意,徐姓男子表示愿意金钱援助,约女生到宾馆亲热后,给了女生4000元,10月间再度约女生开房间和金钱帮助。
师生第二次的幽会,李姓女生是逃课、背着书包赴宾馆,事后校方把女生旷课情形通知家长,女生母亲追问出女儿和徐姓男子师生恋,控告徐姓老师妨害性自主。
检察官侦办时,徐姓男子供称和女生是两相情悦,并不是性交易,而是女生家境不好,亲热后接济她,是好心想帮助女生,女生也表示对老师有好感,是她同意发生性行为,不是性交易,是老师主动对她伸援手。
不过女生未满14岁,在法律上不具性自主权,即使相恋、同意发生性行为,对方仍构成犯罪,检察官还是依法起诉徐姓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