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贝死因成无解之谜 家属拒尸检和事故鉴定

凤网 2010-12-01 阅读数 294211

11月30日上午,武汉市卫生局通报了王贝医疗事件的联合调查情况,称要确认王贝死亡的根本原因,需要进行尸体解剖。而王贝尸体已于11月28日火化,这意味着其死因将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

  家属拒绝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

  武汉市卫生局监督处处长罗时珍在通报中称,患者王贝于11月13日10时在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即中墺整形医院)实施颌面骨整形手术,13时20分逐渐出现烦躁不安、呼吸困难、生命体征不平稳症状,该门诊部采取面鼻加压给氧、人工胸外辅助呼吸、行气管切开术、呼吸机辅助呼吸、静脉滴注等救治措施。因患者病情危重,当日15时56分转入161医院抢救。入院初步诊断为:1.心肺复苏术后;2.缺氧性脑病;3.呼吸循环衰竭;4.气管切开术后;5.面部整形术;6.贫血。经过抢救治疗无效,患者于15日凌晨3时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医院死亡诊断:1. 心肺复苏术后;2.呼吸循环衰竭。

  湖北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该病例进行了专题讨论。专家组认为,颌面骨整形手术难度大,风险高。据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和161医院提供的资料分析,患者术后发生心跳骤停的主要原因可能为气道梗阻。气道梗阻的原因包括:(1)手术创伤出血导致呼吸道梗阻;(2)术中或术后咽喉部组织水肿;(3)术中及术后可能存在误吸;(4)或上述原因皆有。而气道梗阻进一步引起缺氧导致心跳骤停。要确认王贝死亡的根本原因,需要进行尸体解剖。

  武汉市江岸区卫生局副局长胡亚明确认,王贝尸体已于11月28日火化,调查清楚王贝的真正死因已经“不能够实现了”。

  胡亚明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尸体要解剖必须征得家属的同意、签字才行。11月24日从网上获知王贝事件后,江岸区卫生局面见了王贝的家属,告知了家属的权利,并向家属说明,这件事有三种处理途径,一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二是可以向司法部门、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可以和医院私下里协商解决。王贝家属明确表示协商解决。

  通报称,王贝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进行了协商。患者家属签署了《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处理该事件。律师分别签署了《声明》和《情况说明》,决定不对王贝遗体进行尸检,不进行事故鉴定,愿意和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协商解决此事,并对该门诊部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对于“王贝的死到底和整形美容手术有没有关系”这一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江岸区卫生局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专家已经有一个基本判断,“我们不能代表专家说话”。

  而对于王贝是在术中还是术后出现的问题,武汉市卫生局监督处处长罗时珍回答:“手术是11点多钟结束的。”

 

  汪良明是否具有美容主诊医师资质有待核查

  针对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是否存在违规问题,除江岸区卫生局副局长胡亚明表示,出事的医疗机构没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王贝死亡事件,违反了有关规定外,通报没有明确说法。

  根据通报,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江岸区卫生局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皮肤专业)、医学检验科、口腔科。

  王贝的主刀医生汪良明持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系注册于广州远东美容医院的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外科专业,与该门诊部办理会诊手续后为患者实施手术,但该门诊部不能出示汪良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手术助手汪福强为该门诊部的执业医师,持有 “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麻醉医生喻忠为该门诊部的执业医师,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手术护士郑梅芳为该门诊部的执业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针对汪良明异地执业是否合法的问题,胡亚明回答:异地执业需要一个会诊程序,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提出要求,根据目前的法规是合法的。

  至于汪良明是否具有美容医师执业资格,武汉市卫生局表示,11月28日,江岸区卫生局已致函广东省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协查汪良明的美容主诊医师资质。目前尚未收到回函。  

  如果查证存在违规违法情况,主管部门将严处

  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已于11月26日停业整顿,能否重新开业还取决于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武汉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诗良表示,王贝事件是个悲剧,大家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再发生。这个事情的处理,按照死者为大的原则,尊重王贝家属的意见。武汉市卫生局在联合省市区调查的基础上,将责成江岸区卫生局进一步查证、查实相关情况;如果查证存在违规违法情况,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武汉市卫生局表示,目前,武汉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正在组织全面检查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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