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巨贪罗亚平一审判死 被称“土地奶奶”

凤网 2010-12-21 阅读数 329759

罗亚平(资料图片)

  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贪污受贿一案,昨日在沈阳市中级法院进行审判。罗亚平贪污受贿数千万,另有3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法院一审认定罗亚平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所有财产。

  有备而来 旁听人数众多

  12月20日,前来沈阳中院旁听的人很多,他们不约而同地走向同一个法庭。据一名参与旁听的人士介绍,这里将会审理广受人们关注的罗亚平贪污受贿案。在该案件宣判前一个半小时时,法庭门口已经聚满了人,其中大部分是中年人,穿着还算朴素,他们三五成群,表情都很凝重,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不停地看自己的手表。从举止判断,大部分人不像是沈阳人,其中的三四名男女还曾蹲在地面上吸烟,后被保洁员制止。

  一些本来要去其他庭听审的人,也被扎堆听审的阵势所震惊,一位老者问:“这是什么案件啊”,便去打探开庭内容,但被问到的人都保持缄默。人群中时不时有人招呼着自己认识的人,见面的第一句话大部分是:“人来了没?”但得到的多是否定的回复,之后就背过身去窃窃私语。大部分人都守着押送嫌疑犯的专用小楼梯口,望着窗外的停车场。

  旁听人士称,法庭大门刚刚打开后,很多人就开始向里面拥挤,很快旁听席就被坐得满满登登的,有的人还眼圈泛红,眼中擒着泪水,像是罗亚平的家属或朋友。在罗亚平走进法庭前几分钟,有一群人像接到了什么信息,“哄”的一下冲出了法庭,片刻后又一窝蜂地回到座位上。半分钟后,罗亚平就被法警押送进法庭。

  被告经历成为关注点

  罗亚平,1960年出生于辽宁抚顺郊区的一个小镇,高中学历。1979年高中毕业后,她在抚顺市郊区政府城建局团委做通讯员,逐渐从一个普通科员到科长,再到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一路走得顺风顺水。1997年,抚顺市政府的新办公大楼正式迁入顺城区。从此,顺城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时任该区发展规划局副局长兼任区土地经营中心主任的罗亚平,权力大了起来。

  从2005年开始,关于罗亚平在征收和使用土地过程中的腐败情节,就被不断地送到省市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上级监管部门也开始注意到罗亚平。2007年,有关部门对罗亚平展开了调查。一年后,罗亚平被刑事拘留。据目前公开的调查结果,罗亚平在担任顺城分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数千万元,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9年1月20日,罗亚平案在沈阳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来又陆续三次开庭,辩护律师换了两任。罗亚平在抚顺市被冠以“土地奶奶”的称号,一方面出于她是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女局长;另一方面是她行事一向强势,咄咄逼人,她敢公然顶撞领导,个性嚣张跋扈。

 

  庭审现场很平静

  旁听者提供的情况是,罗亚平被法警押送进法庭时,先前跑出去的那几个人稍微站起并挥手致意,然后便坐下安静地等待判决结果。

  当审判长刚念出:“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罗亚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有一位穿白羽绒服的女孩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边哭一边飞奔出了法庭,随后相继又有多位四五十岁的旁听者掩面而泣,走出了法庭。

  被告被带出去两三分钟后,旁听人员才开始撤离法庭。

  旁听者称,法庭上的法警明显比较多,数量肯定超过平日的法警人数,几乎每隔两米就站一名法警,并用目光注视旁听成员的举动。庭上曾经有两个人,刚刚拿出笔想记点什么,当场被法警喝令将笔和本收起来,否则没收。

  表面显得很平静

  按照旁听人提供的细节,罗亚平走入法庭时,她先将头偏向旁听席,打量了一下和自己曾经挥过手的人,这个时间持续大约1秒钟左右,这也是罗亚平正面旁听者的第一次。据旁听者称,她面部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略微点了两下头,便回过头去不再看旁听席。

  旁听人描述,罗亚平从法庭大门走进来,到她站在法庭中央时,只用了五六步的距离,她似乎对法庭的程序很熟门熟路,动作娴熟地转过身,面对法官站好,双脚微张,等待判决。

 

  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法庭判决过程只有十五分钟左右,宣布判决词内容占据5分钟,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罗亚平纹丝不动站在那里,从背影看不出任何多余的动作,旁听人告诉记者,罗亚平既没有插嘴询问,也没有打断法官提出异议,对审判长提到的涉案金额和案情更没有予以反驳,只是安静地听着。

  当法官宣布其死刑时,罗依旧没有丝毫表现。审判长宣读完判决后问罗亚平是否听清判决、是否提出上诉时,她回答:“我听清楚了,但本人不服判决,我要提出上诉!”

  罗亚平案件其他涉案人员也同庭受审。

  旁听人回忆说,与罗亚平同时出庭的人员中,至少有一男一女,均在四十岁左右。由于两人的涉案金额数目相对较小,法庭也认定他们具有立功表现,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些涉案人员也向法庭提出了“不服从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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