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岁的梦露一心想成为大明星。她做过泳装模特、拍过裸照,这样的举动在今日是成名必经之路,但在当年几乎毁掉她的星途。她倒不是剑走偏锋,而是为了钱,出名前她也要吃饭。也要保证汽车不再进典当行。
40s:在40 年代她还不叫玛丽莲-梦露,样子也比较邻家女孩。出身低微的她最开始是做模特儿,裸体照在成名之后才被翻出来。
50s-60s:进入1950 年代,梦露开始得到一些理想的角色,不再跑龙套。她变得更美,垫高了鼻子,头发一直染成淡金色,形象越发鲜明。《飞瀑怒潮》(Niagara)、《绅士爱金发美人》(Gentlemen PreferBlondes)、《七年之痒》(The Seven Year Itch)、《热情似火》(SomeLike It Hot)等,奠定了她银幕性感女神的形象。
“好莱坞的人们会为了一个吻而给你1000 美元,但是为了你的灵魂,他们只会支付50 美分。”她成了大明星,说了这样一句话,当时知道她服用抗抑郁药的人估计也不多。
现在我们当然知道她的不幸,无论权贵,无论粉丝,都以她的性魅力去消费她,搞得她对着镜子不知道自己是谁。
可时至今日的大众,都认为她性感到无法替代,模仿她是一种荣耀。她以经典的性感样子活在我们的欲望里,继续被消费着。8 月5日是她的忌辰,即使梦露不满足仅仅是性感并已经香消玉殒,人的欲望才是真正的永恒,因为我们仍然为这样那样的性感偶象或感动或叹息或议论纷纷。
1960年梦露与克拉克-盖博(ClarkGable)合演了《乱点鸳鸯谱》。盖博是她的偶像,影片完成后盖博就因心脏病去世。1961 年,梦露和阿瑟-米勒离婚。她的神经衰弱严重起来,对药物也越来越依赖。
1962年,梦露在工作和健康上的问题越发严重,5月,她留下一首经典的生日祝歌“Happy Birth-day Mr. President”(祝总统先生生日快乐)后不久离世。
1962年8月3日,梦露最后一次成为《生活》杂志的封面人物。8月5日在住所死去。
1962-至今:梦露去世后,仍然极具新闻价值,她的美貌、传奇的一生以及死亡都是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人们隔三岔五就会在各种杂志封面上重见她的音容笑貌。与她颇有渊源的《花花公子》杂志更是一再在各个周年刊上向其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