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遭假经纪人潜规则 为报复对其敲诈抢劫

凤网 2011-02-15 阅读数 143416

20岁少女丁某为签平面模特代言合同,与一位假冒经纪人肖先生发生了性关系。发现被骗后,她涉嫌带人以强奸为由殴打肖先生并向他敲诈勒索钱财,遭拒后他们便用暴力抢劫其银行卡。昨天记者获悉,少女丁某和两名同伙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7月初,想当模特的少女丁某通过冯某、张某介绍,与自称“模特公司经纪人”的肖先生签订了平面模特代言合同,肖先生借机向丁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丁某始料不及的是,她“献身”后,3人发现代言合同内容可能不真实,感觉吃了亏,于是合谋由丁某先与肖先生开房,冯某和张某再伺机闯入房间,以肖先生强奸丁某为由进行敲诈。

  当年7月18日,丁某与肖先生在一家酒店开房,冯某、张某在丁某配合下闯入房间,声称肖先生强奸了丁某,遂殴打肖先生并向他索要10万元。肖先生拒绝付款,冯某和张某搜出他随身携带的3张银行卡后,又用暴力手段向他逼问密码,肖先生谎报密码并称卡内余额只有4000余元。此后丁某带着卡去银行取钱,接到报警的民警随后赶到,将3名嫌疑人当场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张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