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男子虚报年龄博富姐芳心钓213万

凤网 2011-02-25 阅读数 166336

金华磐安一个经商落魄的老男人,硬是把自己包装成了腰缠万贯的“极品男”,在情场呼风唤雨。

  在博取温州乐清“富姐”阿兰芳心的同时,竟先后从她那里骗走了213.5万元。

  前天,乐清法院传来消息,胡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落魄商人伪造身份博取芳心

  胡某,今年66岁,已经经商多年,却没混出什么名堂。

  虽然身家没多少,但胡某摆谱的能力,却在商场上“锤炼”得炉火纯青。

  2006年春,胡某在杭州一次单身男女聚会上,他邂逅了阿兰。

  攀谈中,他发现阿兰手头有点钱,想到自己最近资金周转紧张,于是决定接近阿兰。

  为了让自己变得年轻一点,胡某伪造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7岁的身份证,自称义乌人,经营一家规模很大的房地产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很多项目。

  说者有意,阿兰也不傻,慢慢对胡某产生了好感,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

  相识的第5个月,胡某带阿兰去连云港旅游,说自己在那里投资了一个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投标资金还有一点缺口,让阿兰借几万元周转。

  阿兰爽快地答应了。

  胡某随后又编织了各种理由,陆续从阿兰那里“借”走了45万元。

  前后“钓”走了200多万元

  阿兰沉醉在爱河中,浑然不知自己已越陷越深。

  几个月后,胡某带阿兰到福建顺昌旅游,又说是顺路考察项目,要在那里购置250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考察”期间,当地的政府招商官员也被忽悠了,把胡某当成了“财神爷”,全程安排接待。

  看到这阵势,阿兰对胡某更深信不疑了。

 

  为了帮他尽早开工,阿兰又给了胡某51.2万元。

  为了稳住眼前的“摇钱树”,胡某伪造了一个顺昌项目的土地证和250亩的供地合同书,让阿兰吃下“定心丸”。

  胡某还建议阿兰,不如将借给他的163.5万元,折成20%的项目股份。

  阿兰可能觉得这是块“大肥肉”,毫不迟疑,爽快地同意了。

  骗来的钱,挥霍得差不多了,胡某又开始编造谎言。

  胡某说,他在杭州延安路有间110平方米的店铺,可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22个平方米转让给阿兰。

  他还煞有介事地带阿兰去杭州,指着尚未建起来的店铺,大肆描绘前景,同时拿出一份伪造的杭州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协议书”。

  阿兰信以为真,又掏了50万元定金给“心上人”。

  就这样,胡某3年间,以种种借口,从阿兰那里总共骗走了213.5万元。

  认罪积极但分文未退

  实际上,这些钱,也不都是阿兰自己的,当中有她多年的积蓄,还有一部分是从亲友处借的,甚至还有银行贷款。

  3年来,这钱一直有去无还,阿兰开始起疑心了。

  她一个人跑到顺昌,这才发现,胡某所谓的“拿地”,根本就是个谎言。当地政府只和他签了“供地意向书”,后来见他迟迟拿不出土地款,就取消了项目。

  阿兰如梦初醒,急忙向警方报了案。

  去年7月,胡某被乐清警方刑拘,一个月后,被批准逮捕。

  今年1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胡某对指控没有异议,他倒是积极认罪,但一分钱未退回。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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