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餐饮消费遇潜规则 特价菜不许打包

凤网 2011-03-09 阅读数 483270

  付了钱的菜,吃不完却不许打包,杭州的陈小姐碰到的这件事实在让她想不通。发生在近一月前的事情,3月8日开始了第三次调解。

  2月11日中午,陈小姐和父母去一家叫珺珺传厨的菜馆吃饭。去之前,她在团购网上预先支付了48元,按照约定,她可以在4种鱼类中任选一种,4样荤菜、4样素菜中各任选2样。

  菜很快点好了:红烧鱼、干锅鸡、铁板牛肉、有机花菜和茄子。3个人吃5份大菜,有点多,到最后,几乎剩了一半。陈小姐自然想到了打包。

  向服务员要打包盒,麻烦来了。

  “服务员、收银员、老板在我们的要求下先后都来了,一口咬定,饭店的规定就是不能打包,前后还给出了至少10种理由。”陈小姐很惊讶,付过钱,这就是自己的菜,自己有权处置,凭什么不让打包?

  而饭店三级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罗列起来有:菜馆规定、特价菜、促销需要、增加工作量、不能享受双重优惠、维权态度差、影响菜馆的正常经营、影响工作人员情绪,后来还说这是餐饮团购的“行规”。到最后,饭馆方甚至认为消费者损害了自己名誉,反过来要求赔偿。

  陈小姐和父母抵挡不住,“落荒而逃”。

  从菜馆出来后,陈小姐向各方投诉。尽管有团购网、消协等几方协调,菜馆方依然态度强硬,甚至连道歉都不愿意。

  记者找到了这家位于杭州朝晖新市街的珺珺传厨。“对啊,就是不许打包,(团购)已优惠了,属于亏本经营,如果再打包,我们亏得更多。”一个不愿意透露名字和职务的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再说这是行规,大家都这样做的。”

  珺珺传厨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杭州市餐饮旅店协会的认同。该协会相关负责人支持陈小姐节俭、低碳的做法。“特价菜如果不允许打包,经营方应当在客人下订单或者点菜时明示,反之菜馆就应当满足消费者打包的合理要求。”该负责人说,他们也会本着解决矛盾出发,再次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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