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释出台 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

凤网 2011-08-14 阅读数 476426

    从13日开始,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此消息引起网民们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而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从13日开始实施,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赞同者有赞同的理由,反对者有反对的原因,而更多的中间派网友,则是关注此项规定实施后,将对婚姻、家庭各方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从公众普遍关注的内容看,此次司法解释中受关注最大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即: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

  不容否认,在许多地方,传统的观念仍然是结婚时男方承担买房责任,女方一般出装修的钱或其他生活用品。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住房已成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财产,因此一旦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和纷争日渐凸显。

  在微博上,这个消息引起广泛转载和议论。“新婚姻法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房产商乐了,丈母娘愁了。”“新婚姻法鼓励彻底AA制。有这样的婚姻法,您要嫁人您就傻了。”“全国丈母娘联合会表示对新的婚姻家庭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不满!以后买房坚决要求男方把自个女儿名字写上。”与此同时,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出现了不少为丈母娘支招的内容。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有网友从人性情感的角度,表达了对这一司法解释的不赞同。“此次出台的法规性质明显是偏向于个人财产保护,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不是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的。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养育,很大程度上对于家的付出无法用资本去衡量,除非出台‘女性养育,家产分一半’的法律规定,否则如果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就很难有保障。”一位网友说。

  同时网上有观点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会产生不公。但给被房子挤压得变形的婚恋观,留下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五年来离婚人数

  年平均增幅为7%

  一个不容否认的现象是,近年来我国婚姻感情问题正经历显著的变迁。近五年来全国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2010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67.8万对。而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2010年达到1374136件,案件中相对集中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问题。而针对此次司法解释中网民争议最大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最高法院认为,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今后女方父母或宁愿

  婚前为女儿出资买房

  从多种迹象看,此次司法解释实施后,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微妙的影响。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面,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同居、结婚等感情问题看得很淡,反而是房子等看得很重。现实中不少人是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今后这一情况或将有所改变。此外,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广东2000万农民工 八成未婚渴望另一半

  3000农民工来广州相亲

  昨日,广东首届新生代农民工玫瑰节正式在广州市萝岗区启动,3000多名青年农民工现场相亲,100对两地分居的优秀农民工夫妻获资助一周“鹊桥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明国发来贺信,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团省委书记陈东等到出席仪式。

  今年初的广东省两会上,团省委提出《新生代产业工人婚恋问题与解决对策》提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提案指出,广东近2000万新生代农民工存在迫切的婚恋需求,适婚年龄的未婚青年人数占总人数的80%,单调的业余生活直接导致他们缺乏婚恋交往的平台和渠道。

  “每天在广州的节奏很快,上班、下班、回宿舍,身边的朋友很少,更别说和异性交往了。”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的普通工人唐景儒说,尽快从茫茫人海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是他目前最期待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郝丽佳,因为工作环境封闭,羞涩而渴望着爱情和缘分。

  现场可见,这些处于美好年华的青年们,除了没有身怀一张广州身份证,与广州青年差别不大——三成人戴着眼镜、七成女孩染着发、三成女孩穿着高跟鞋……就连职业,也不再是靖一色的普工,财务、工程师、行政主管等白领职业已算多见。昨日近20家广州青工多的企业组团参加相亲会,其中约有一两成来自东、西部、北部的本省员工。

  昨天,活动举办了首场以健康交友婚恋观教育为主题的玫瑰学堂,主办方为首批13个广东省新生代农民工健康交友婚恋培训教育基地授牌,聘请首批16名专家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健康交友婚恋辅导讲师团的讲师。据悉,玫瑰节期间,全省各地将举办数百场玫瑰学堂,预计培训数十万新生代农民工。

 

    适龄未婚青年数量庞大

  已婚工人长期两地分居

  今年初,为了向广东省两会提交《关于新生代产业工人婚恋问题的建议》,团省曾在全省调查并分析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婚恋现状,发现适龄未婚青年数量庞大、畸形婚恋有所蔓延等问题。昨日,团省委正式公布了这一调查与分析结果。

  当前,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数量近2000万,其平均年龄已进入适婚阶段,但未婚比率居高不下。据2009年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已婚新生产业工人中,夫妻分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种情况是一方远离家乡,与配偶长期分居两地;另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共同进城打工,但务工地分属不同城市,或不同工厂,受各自务工时间和场所的限制难以团聚,造成事实分居状况。

  此外,调查还发现畸形婚恋有所蔓延:一是一些已婚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在务工地发生婚外恋。二是一些新生代产业工人中出现“脚踩多只船”的现象。三是未婚同居行为较为普遍。四是存在着“一夜情”、“短暂情”行为。五是同性恋一定程度存在。六是一些新生代产业工人有交易性性行为。

  微博支招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 不如自己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买车,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在南京市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对丈母娘来说——

  加上女方名字 这个很伤脑筋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按不少城市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但昨天,记者听到不止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子也不“亏”了 不用“防”着儿媳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新的司法解释,我觉得自己不会‘吃亏’了,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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