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推出的“学雷锋特别行动”后,接过第一棒的是著名作家黄亚洲,作为30万字长篇小说《雷锋》的作者,他显然对雷锋、对雷锋精神有着更接地气的理解。
在豆瓣的书评里,这本书到目前为止仅有一条评论,打分者寥寥。可批判黄亚洲的倒是层出不穷,可见很少有人读过《雷锋》,仅凭印在脑海中的宣传标语,就条件反射地开炮了。
挨了骂的黄亚洲不免要惊讶,继而郁闷。
他走访了那么多实地,见了那么多雷锋生前的战友和朋友,写完小说后却猛然发现被泼了一身脏,心生不平。
接受记者采访时,黄亚洲指着办公室的那张雷锋“摆拍”的擦车照片叹道:“摄影师给人拍特写,有不摆的吗?”
或许打假斗士们都该先看一看《雷锋》这本书。正如本报首席评论员戎国强所言,它应当是“目前为止最接近雷锋本人真相的描述。”当雷锋还原成一个人,而非一堆符号,真相自然呼之欲出。
“我是当兵的。也许没人会看到这个书评,或者会有许多人不会去看《雷锋》。但是我发自内心地说,看书的时候真的热泪盈眶。”这是豆瓣上那条唯一的评论。
事实也是如此,起码,当记者读完这本书以后,猛然觉得,《雷锋》应该被归入“成功人必看”类别。用时下流行的词来形容,是有一种“治愈”和“励志”的效果。
雷锋就是当年那个时代最成功的男人典范。外表帅气,性格热情,走到哪里都被树为先锋,被师傅宠爱、被领导重用、受女孩子欢迎。以1.54米的小个头,被男人们奉为纯爷们,被女人们围着签名。最后还被毛主席题词,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雷锋这样的人,如果活在今天,大概就是《时代周刊》封面人物。
当我们在微博上进行“爱传递”时,当我们高喊着“学雷锋”时,我们不妨先随着黄亚洲的叙述,来看一看那些年,我们所不知道的雷锋故事。
本报记者郑琳
大名鼎鼎的“雷队长”
雷锋的本名叫雷正兴,还有个乳名叫“庚伢子”。
庚伢子生在贫苦人家,父亲被日本人打死,哥哥和弟弟相继夭折,母亲因受地主侮辱含冤自尽。他自己小时候被地主的狗咬过,被地主的刀砍过,苦大仇深。于是解放军成了这个孩子心中神一般的存在。
当解放军离开雷正兴的家乡简家塘,这个10岁的小孩就背着红缨枪一直跟在后面,铁了心要入伍当兵。那么小的孩子已经能说出煽情的入伍宣言:“解放军带乡亲们打倒了地主老财,为我亲人报了仇!我也要跟着解放军,为天下的穷人报仇!解放军干么子事,我也干么子事!”
满身正气,一腔热血,部队里的指导员关士祥就被这个孩子打动了,送给他一顶军帽,教会他行军礼,并许下一个约定:“等长大了,到部队来。”
这个很像热血漫画的情节,在若干年后真的兑现了。
拿到军帽后的雷正兴,先加入了学校的腰鼓队。从这个时候开始,雷正兴就显露出他“浮头鱼”的特性。
因为个子太矮小,老师不让他打腰鼓,雷正兴很乐意地接受了看衣服的任务,把同学们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还很有觉悟地表示“这是为了学校的荣誉”。当腰鼓队中有孩子怕苦哭闹,雷正兴积极补位,并用自己的音乐天赋露了一手,博得老师和同学的赞赏。
后来,他就成了腰鼓队队长。很快,“雷队长”的名声就传开了。
四次出人意料的跳槽
雷正兴从县委办公室的公务员,一个月拿36块薪水的“铁饭碗”职位,转到新建的团山湖农场当拖拉机手,接着又离开农场,千里迢迢奔到鞍钢当推土机手,并改名为“雷锋”,要当时代先锋。
在好不容易成为卓越的推土机手之后,他又一次响应政府的号召,去了最艰苦的鞍钢弓长岭铁矿焦化厂当工人,最后,应征入伍,拿了6块钱的工资,成为人民解放军。
雷锋的选择,出于他内心的职业理想和信仰。作为一颗螺丝钉,“要把自己拧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
雷锋是看到国家动员令就血管冒泡的人。他的一根筋,在那个年代是最被珍视的“政治觉悟”,而这也是在任何时代成大事者的气质。因为雷锋总是出现在最需要的地方,总是满腔热情,干活麻利。
雷锋像年少时在腰鼓队一样,凭实力和毅力获得青睐。所以他每到一个新的岗位就立刻成为中坚力量,领导的得力干将、先锋和标兵。
女孩最爱的蓝颜知己
雷锋是一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男人。他长相清秀,嘴甜,一口一个“姐姐”、“妹妹”,干事又利落,有求必应。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在哪里都是先进。对那个时代的女孩来说,没有什么比“先进”更吸引人的品质。
雷锋每到一个地方,都有“红颜知己”,她们会主动为他送饭,当他要选择离开的时候,也总有女孩哭着要跟他一起去革命的最前线。
但是雷锋心中,所有的女孩似乎都是一样的。作为一个典型的射手座,雷锋对每个人都关怀备至。
有时候他似乎显得很不解风情,在女孩子说要他做哥哥的时候,他会挺胸说:“我是个孤儿,新中国就是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是我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领导探他口风:“你是不是爱上王佩琴了?”雷锋立刻回答:“我爱全国人民,怎么会不爱王佩琴呢?”
但是,这样“不解风情”的雷锋总是让女孩子欲罢不能。于是,每一个目送他离开,去往革命的下一站的女孩,最终从雷锋手中接过的,都是一本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