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同性恋,我骗了你。”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漂亮青年女教师罗洪玲的丈夫程某通过微博向她道歉。罗洪玲后跳楼自杀,岳父母向女婿程某索赔63万余元,认为罗的死是受到了程某系同性恋的刺激(成都商报之前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武侯法院近日判决,驳回了程某岳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构成骗婚 同性恋倾向不影响自愿登记
武侯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同性恋倾向及行为,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因此,无论罗洪玲与程某婚前是否知悉对方或者双方有同性恋倾向,均不影响双方自愿登记的法律效力。罗的父母称程骗婚,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其感情的伤害和情绪的刺激是双向的,应对矛盾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对程某公开自己性取向的行为,跳楼自杀并非是罗必然的、唯一的应对方式。因此,程某的行为与罗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说法,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罗洪玲生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自身情绪的控制和对自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罗本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程某是否进行了劝慰、照看、防范和阻止,并不产生法律责任主体的变更和转移。罗父母起诉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法院判决,驳回罗父母的诉讼请求。罗的父母不服,将向成都中院上诉。
罗洪玲的死也将同妻这一特殊的弱势团体再次推向公众视野,与罗洪玲情绪激烈下奋不顾身一跳相比,更多的同妻们选择了隐忍......
“在婚同妻”的亲身体验
24岁的网友“迷茫的可可”来自广东珠三角,今年11月中旬她在微博上公布自己的故事,引发公益组织和网友关注。
逛街看戏不牵手
广州日报:你们怎么认识的?结婚很匆忙吗?
@迷茫的可可:2003年,我和老公认识,那时他22岁。我当时发短信表白,但他没回。
我去了另一家公司工作,4年多没联系,2008年我生日他突然快递礼物到我公司还表白。直到2009年,我们才确立情侣关系。2010年底,因为有了孩子才办酒。去年1月登记结婚。
广州日报:拍拖时没发现有异常吗?
@迷茫的可可:他上街、看电影都没有拉过我的手。当时分隔两地,每周末我才去他家,我俩睡在一张床上大半年,什么都没发生过。
后来有次他喝了酒,我们发生了性关系,但就是这次我怀上了小孩。此后我们再没发生关系。
妻子坐月子丈夫不陪护
广州日报:你怎么发现老公是同性恋?
@迷茫的可可:去年8月,我在他U盘里发现了很多“男同”做爱的视频,还有他和一个男人去广西旅游的照片。我在他钱包里发现一张租房合约,房子就在我家对面的小区。这一年,他常说要加班应酬晚回家,还借口怀孕不跟我同房。后来,我看到他们的聊天记录,竟是聊在一起做了多少次爱。
广州日报:是否觉得生活作弄人,很多“同妻”的丈夫看似完美,而且孝顺又顾家?
@迷茫的可可:我怀孕时,他从来都背对着我睡。他从来都没有摸过一次肚子,胎教也没去,坐月子也没陪护过。我要求他抱我一次,他都说肉麻。
广州日报:丈夫有对你肢体暴力吗?
@迷茫的可可:他看上去斯文,我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打我,不过不算严重,没有伤痕,事后他很后悔。更多的是冷暴力,他在家就沉默。每晚都半夜回家或者每月有几天不回家。社交应酬不向我介绍他同事朋友,拉手、亲昵更没有。
丈夫不愿对家人实情相告
广州日报:你们双方家里人是什么态度?
@迷茫的可可:我家人知道后劝我离婚,我有一段通话的录音,婆婆还破口大骂我伤害他儿子。
他不肯在我婆婆面前承认,只说自己有疝气,过夫妻生活就会肿痛,还怪我让他难堪。
广州日报:是否要离婚,这其中什么让你纠结?
@迷茫的可可:儿子才刚六个月,我舍不得。继续过还是离婚?从8月到现在,我纠结了很久。但我还喜欢他。我婆婆已对我怀恨在心。
广州日报:现在你的情况如何?
@迷茫的可可:我已住到公司宿舍。听说我老公搬去跟那个男人住。儿子在婆婆家里,他们不准我领儿子出去。旁人都劝我放弃争回儿子,快点离婚,因为我还年轻,而我的经济情况也不好,打官司也不一定争得到。我不知怎么办?只要有希望,我就不想放弃儿子。
同妻的声音
“难于启齿的不光是自身得不到性与情的满足,羞于见人的更是丈夫的同性恋身份。”
“生活中,既有无性、无情、冷漠、敌视甚至是暴力,也有无知、无奈、无助、容忍、受骗,很底层,很边缘。”
“如果丈夫将男友称兄道弟、堂而皇之地带入家中,往往被蒙在鼓里,还会殷勤款待;如果丈夫偷偷摸摸地在外寻欢作乐、夜不归宿,只能是空守闺房、夜不能寐。”
“因为要挟,不止一个人是净身出户,离婚后得不到任何财产。但也有成功逃离了令人窒息、充满暴力的家庭,得以自由呼吸。”
“如果知道了丈夫是同志,最不该做的事就是期盼着有朝一日,丈夫能忘、能改。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妻是男同性恋的挡箭牌
同妻现象是一个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因为其他国家的同性恋者或者独身,或者与同性同居,或者与同性结婚,很少进入异性婚姻。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结婚和生育,到了强迫症的程度。中国文化就是这么强迫症似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这么强迫症似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逼着一批男同性恋者与女人结婚,还生了小孩。很多“男同”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这些“男同”婚后仍然保持着男性关系。为了不再被家人催促,为了得到一份表面的安宁,他们把家庭和妻子当成了社会舆论的挡箭牌,从而催生了“同妻”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这些“同妻”的经历往往不为人知,她们正在遭受着婚姻生活中情感和生理上的双重折磨。受传统文化和观念的束缚,多数“同妻”在知道丈夫是“男同”这一真相时,往往会选择默默承受。
中国到底有多少“同妻”?
2005年,央视记者柴静做了一期《以生命名义》的电视节目并播出,这是在国内主流媒体上首次深入地探讨有关“同性恋”和“同妻”群体的话题。该片受到很多同性恋者认同。一名来自大连的“同妻”在节目中出镜,该片的解说词说,“由于传统社会的认知障碍,中国的男同性恋中有90%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选择了婚姻,而他们的配偶大多数对此一无所知。”
根据相关公益组织的估计,国内约有3000~5000万的同性恋倾向者,由此产生的“同妻”和“同夫”(女同性恋者的丈夫),数量亦相当多。其中,国内的“同妻”人数不少于1000万,国内研究同性恋问题的专家张北川估计在1600万左右。他们面临着被传染艾滋病的风险。
除了面临被传染艾滋病的风险和生理上的“不性福”,更多“同妻”的精神纠结来自不能摆脱恋人是“同性恋”的心理阴影。
“在一辈子最好的时候,我却嫁给了一个同性恋。”《以生命的名义》片中的大连“同妻”小雯说。来自北京“同妻”“相忘江湖”说,“当初,带着对那个男人的爱和希望恩爱一生的期待,嫁给了那个男人。婚后却发现那个曾经信誓旦旦要给自己幸福的男人,竟然是同性恋。”
和许多被男友隐瞒性取向的女性不同,即将成为“同妻”的上海网友“舒舒晴”,更多的困惑来自未来。“我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即将步入同妻行列,一半是因为爱他,一半因为家庭和周遭的压力。”
同妻在行动
在一个叫“同妻在行动”的网络小组里,Kathy是来自华东某城的一位同妻。对丈夫产生怀疑后,她通过私家侦探找到了丈夫出轨的行踪和证据。她曾建议丈夫去看心理医生,被拒绝后,她以男人身份进入丈夫常去的同志聊天室,有同志告诉她,“同性恋改不掉,只会越陷越深。”孩子突发重病时,她发现丈夫仍在与同性情人约会。愤怒又绝望的她在网上与丈夫同性情人展开了激烈的骂战,并将丈夫与情人的艳照发布到网络空间。
另一位同妻,25岁的小莫,与丈夫相识11年后结婚。婚后,她遭遇了严重的家暴:牙齿被打落,肋骨被打变形。丈夫殴打她时,公公就在隔壁房间却视若无睹。后来,她才知道丈夫一家早就默认了他的性取向。“为了面子,他爷爷是老师,结婚时风光得很。”小莫提出离婚,家人坚决反对,不得已她向家人说出真相,并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第二天,丈夫就从那个城市消失了。
不幸的家庭有着不同的不幸,“除了嫁给同志,每个人都是个案。”一位前同妻说。
防艾专家张北川教授曾计划发起国内首个针对同妻群体的调查,但困难比想象的大,只能暂时搁浅。“如果仍在婚内,真正站出来做工作的同妻很少,她们只敢在网上说话。”他主张从个案入手,“不能玩名词,这涉及到一千多万人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