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争抢车贷业务 同一辆车竟然被贷款三次

凤网 2018-05-09 阅读数 4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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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做了抵押的汽车,还可以再贷款?这样的“好事”让邵阳人岳华(化名)有点不敢相信。“有3家公司可以给我做车贷,总共能贷到13万元钱,这样的操作合理不?”5月4日,岳华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一车多押多贷在长沙并不少见。”汽车专家称,但“同车多押多贷”是否合理又方便,汽车专家却说:这可不像车主理解的那么简单。

【市民反映】

同一辆车竟然抵押贷款三次

“之前像朋友借款20万元用于做生意,前段时间他说要结婚催款,我只好去办汽车抵押贷款。”岳华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

4月3日,岳华在邵阳市一家网络贷款公司,将自己的2012年买的价格20万元的本田汽车做了车辆登记证作抵押,贷款了6万元。但没过几天,又一家网络信贷公司给岳华打电话。“我说自己的汽车已经抵押贷款,对方却说还能用我的车再作抵押放款。”

已抵押贷款的汽车还能用车二次贷款?这让岳华感到疑惑不已。但当他把汽车开到网贷公司后,却拿到了4万元贷款。只不过,每月需要缴纳的利息却是首次车贷的一倍高。

更让岳华意外的是,4月13日,又一家网贷公司给他打电话。“对方表示不用我押车、也不要车辆登记证,只要我有身份证,并同意其来住房拍照、视频就能给我放款。”之后,工作人员查到岳华已两次将车抵押贷款,且尚未还清款项后,承诺“放款3万元,但利息比第二次抵押贷款时得高出一些”。岳华答应对方的要求后,公司真给他放了3万元贷款。

“开了6年的老车,现在还可以贷13万元,如果这些钱我还不了,那最后车归谁呢?”岳华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起自己的疑惑。

【专家解析】

同车“多抵多贷”导致“抢车”事件频发

对于岳华的疑惑,湖南宝马会车友俱乐部副会长刘鑫表示,汽车“多押多贷”的现象并不少见。“像岳华这辆20万元的车,如果操作得好,可重复抵押四次,贷款近20万元。”刘鑫说,所谓的四次抵押贷款,就是用车辆登记证抵押贷款、车内安装GPS定位装置贷款、押车贷款和核实住址取证贷款。

刘鑫解释称,通常情况下,车主在办无抵押贷款的同时,可在几家银行同时申请车辆相关的大额信用卡。随后,就可以向民间、网络金融公司申请装GPS不扣押车辆的贷款,或押车、押证贷款。“一般来说,最新放款的信贷公司,会给车辆的抵押价格越高,车主能贷到越多款项,而越往后的贷款公司得知车辆已多次抵押贷款,导致坏账的可能性大,所以,20万元的车只能给三四万元贷款,而贷款月息甚至可能高达五分到七分,最终多以收车告终。”

刘鑫透露,目前,大多数网贷平台在开展车贷业务时通常会采取质押和抵押两种模式。“前者通常会要求押证、押车,其产权或使用权暂时归平台所有,由平台统一管理。如果车主还款逾期,平台会擅自将抵押的车辆登记证信息进行变更,变卖抵押车辆;而后者通常不需要押车、证一类的实物,只需工作人员为车辆安装装GPS定位系统,或对车主的身份证、住房拍照、录视频取证,而车辆的使用权依然归车主所有。”

“不管网贷平台采取那种放款模式,一旦车主跑路或者逾期还款,虽然平台都享有对车辆的处置权,但因为车主‘一车多押多贷’,多家平台也就不得不为抵押车、证进行争夺。”刘鑫表示,一旦出现车主“消失”,多网贷平台无奈“抢证抢车”的情况,先前押车押证的网贷平台通常占据优势,会在车主“消失”情况出现后,第一时间将车、证进行处理。而采取抵押模式的网贷平台只得将“怨气”发泄至车主家人,并依据车主的住所信息和影像资料进行威胁、暴力催债。

【律师说法】

“多抵”网贷平台“押车”行为或被认定无效

“多抵”网贷平台“押车”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湖南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最大的特征是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若以车辆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就无须登记,抵押权便可成立。“不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是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网贷平台设立抵押同时占有车辆、车辆登记证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通俗来讲,一旦车主跑路,或者还款逾期,网贷平台不能将抵押的车、证占有处理。不过,网贷平台可以车主侵犯其抵押权向法院维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抵平台”擅自出卖车辆,“一抵平台”可追责

如果抵押车辆被处理了未能追回,“一抵”网贷平台找谁追责?张帅解释,“一抵”网贷平台可基于与借款的车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借款车主清偿债务,或要求借款车主另行提供担保措施。若“一抵”网贷平台与借款车主有协议约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做二次抵押”,则借款车主将车辆“二抵”的行为即构成违约,“一抵”网贷平台还可要求“二抵”平台或借款车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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