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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欲请消防救猫 竟敢点火烧房 判监一年!)
广州日报讯 家在广州市农林下路的一位宠物猫主人,为了让消防出动云梯拯救被卡在高楼墙外的爱猫,竟然放火把自家房子烧了。记者近日从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女子因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爱猫被卡十楼外墙
无力救援心急如焚
2016年12月,郑某饲养的一只白色小猫从家里偷溜了出来,不小心卡在了10楼墙外的煤气管道夹缝里,动弹不得。郑某着急寻找了3日,终于发现了困在墙外的爱猫,但没办法把它救出来。
心急如焚的郑某找到了物业管理处,物管称没有办法进行高空作业。第二日,郑某又找到当地派出所,想请求民警帮助,警察建议拨打119求助。郑某打通119火警电话,消防队表示只有火灾情况才能出动云梯。
郑某非常气恼,但一时也找不到其他人能够帮她救猫,可是火警电话里的一句话让她多留了一个心眼:只要起火了,消防就会来。
精神正常故意放火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郑某回到家后,翻找出一些旧衣物和报纸,拿到阳台上,用打火机点燃了报纸。很快,火苗一下子就蹿高,阳台上浓烟滚滚,郑某关掉电闸,拨打了119火警电话。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情,避免了火灾的进一步蔓延。郑某家的阳台墙面全部被火烧黑,客厅有衣物燃烧残留物。该栋楼高29层,是住宅、商业综合体,人员众多,如果没有及时报警,火灾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检察官通过审查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报告,确认郑某作案时精神正常,目的是为了救自家的猫,而故意点燃报纸和衣物引发火灾。本案中,因郑某放火行为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且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017年8月,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郑某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结果不仅烧毁了自家,也危及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
检察官提醒,在生活中遇到困难,要选择正确的方式解决,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否则不仅给自己带来伤害,还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而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