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受访网友表示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夫妻合休产假365天,你怎么看?

凤网 2020-05-22 阅读数 26316

2020全国两会期间,“陪产假”再次被提及。今年已有两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延长男性陪产假的建议。

男性陪产假延长至38天,写入《劳动法》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建议,将男性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顾、陪伴产妇和新生儿。

“为让产妇得到更好的休息,男性配偶应承担更多的照顾新生儿的工作。因此,建议将原有男性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用于陪伴、照顾产妇产前孕检建档(1 天)、围产期7次产检(7天)和产后产褥期(30天)。”熊思东表示。

熊思东认为,育儿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育儿人力资源匮乏。伴随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421”、甚至“422”家庭模式呈现主流倾向,“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背负沉重的养老压力,加之城乡、城际频繁流动的常态化,祖辈与父辈、孙辈异地生活,夫妻异地情况较多,加剧了育儿人力不足的矛盾。

其次,家庭育儿压力增大。“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孕育二孩的家庭,不仅要照顾孕妇和新生儿,还要兼顾大孩,家庭育儿压力倍增。

此外,产妇压力增大。据统计,高龄产妇占我国孕产妇总数13.4%,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伴随高龄孕产妇和辅助生殖技术受孕者的增加,产妇恢复期增长,且在孕育过程中,承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双重压力,不少女性在孕期及产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抑郁情绪,接近20%会发展为抑郁症。

“面对这样的情况,男性配偶在新生儿孕育过程中的照顾和陪伴显得尤为重要。”熊思东称,目前男性配偶参与育儿方面还较为落后,许多人希望陪伴妻儿,却有心无“时”。

此外,熊思东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男性配偶陪产假制度。《劳动法》对女性产假有明确规定,但对男性配偶陪产假无说明。他建议在《劳动法》中增加关于男性配偶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明确男性在育儿方面的家庭责任和生育权利,并规定男性陪产假不得低于38天。同时,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妻子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陪产假。

“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冲上热搜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交了《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引发热烈讨论。

今年,他继续带来了这一话题的建议。

“二孩政策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女性职员录用的概率。”他认为,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产生显著负面影响。而爸爸只有7-30天不等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

为了保证全面二孩政策有效落地,林勇再次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

具体看,他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

同时,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林勇建议,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夫妻合休产假受关注,近九成受访网友表示支持

对此建议,据南都民调中心于5月20日-21日发起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89.74%的受访网友对夫妻合休产假表示赞成,仅10.26%表示反对。

表示赞成的网友主要持两点理由:一是合休产假后男女双方都有产假需求,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性别歧视;二是夫妻一起休产假的话,可以共同承担抚育新生儿的责任,有利于亲子关系建立和夫妻关系和睦。

而对此建议持反对态度的网友则大多认为合休产假的做法不易实施。

有网友认为,产假期间必然完全脱岗,收入下降在所难免,双方同时休产假只会导致家庭收入更难保障;也有网友指出,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企业工作,合休产假则需要企业间互通员工休假信息,方可计算具体的休假时长,这一过程中既牵涉到员工资料的隐私保护,也难以保证不会有人借此机会钻漏洞、多休假,执行难度较大。

但同时也有声音指出,相关建议在执行上存在较大困难,难以落地操作。

毫无疑问的是,适当调整男女双方的产假时长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用人时的性别歧视:如果男女都存在因生育造成的“脱岗风险”,那企业在招聘时自然会减少对女性的歧视。同时,国内部分地区目前的产假时长确实偏少,不利于女性的产后恢复、新生儿照护以及亲子关系的建立。

但是,站在经济角度上,职工产假时长与企业用人成本直接挂钩,如果只是调整产假而不对企业作出任何补贴或扶持,很有可能会加重企业负担,加剧职场上的隐性歧视。对于部分经济压力较大的家庭来说,如果产假期间难以维持收入,也很可能出现有假不敢休、不能休的情况。

如何在给予职工更多产假的同时避免企业承受用人成本压力,确保职工收入不因假期受过大影响,或许是有关提议需要重点考虑的部分。

因此,无论是熊思东代表将男性陪产假延长至38天的建议,还是林勇代表“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都是旨在要求男性参与抚育孩子的家庭建设中,切实保障男性的陪产假且给予相对宽裕的时长,这不是一个“家庭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毕竟,生娃养娃需要“社会支持”,一项政策的实施也需要更多政策的辅助。切实落实男性“陪产假”,才有可能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助力。落实男性“陪产假”,对男性来说,这并不是福利,而是责任。(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陈方)

关于男性“陪产假”建议,你怎么看?

来源丨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南都民调中心、成都商报等

编辑丨艾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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