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这支“律政佳人”队伍获评全国先进:用专业帮助困境女性

凤网 2022-03-03 阅读数 30272

编者按: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湖南省30个单位和3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湖南省妇联权益部和今日女报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三湘妇女儿童维权先锋”系列报道,展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事迹。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位于怀化市政府办公楼内,隔壁就是人民信访室,时常有群众上访后拐进这里,向法律援助律师寻求司法上的帮助,解答自己的法律疑惑。

“往往走进我们这里的,都是有困难的弱势群众。”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苏牧告诉记者,尤其在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件中,其中大多数当事人都是抱着“最后一根稻草”的心态来到中心求助,为了能够尽快帮到她们,法援中心开辟了一条“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会“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让无辜女性避免受罚

罗宜燕是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首位值班律师,是法援中心的一位“老人”了,从2011年起,她便自愿在法援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每周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20小时以上。在她看来,法律援助律师不涉及名利,单纯的工作内容能够让她更有获得感。

作为怀化市司法局的一部分,依据法律法规,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法律服务及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部门,同时,他们还要接受法院的委托,为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代理完成诉讼。

罗宜燕记得,2016年,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给法援中心一个涉嫌婚姻诈骗的案子,他们需要为其中一位涉案妇女刘花(化名)进行辩护。

接到任务后,罗宜燕用最快速度了解案情。原来,刘花离异后,带着失明的母亲和儿子一起生活,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只能打零工,为此,她萌生了再婚的想法。

一段时间后,一位自称是婚姻介绍人的女人给刘花介绍了一名溆浦农村的男子。两人在婚姻介绍人的牵线搭桥下,见了一面。回到家后,刘花称自己还要考虑考虑,没有再联系男方了。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可几个月后,警方却找到了刘花,说她涉嫌婚姻诈骗,需要接受调查。

原来,婚姻介绍人并没有告诉男方刘花的真实想法,而是打着刘花的名义向男方多次要钱。

“当时刘花在取保候审时,向法院申请了法律援助”,很快,罗宜燕就见到了刘花,“她整个人处于很惶恐、很紧张的状态”。为了让刘花能够冷静下来,罗宜燕一边安抚她,一边向怀化市妇联寻求帮助。

几次见面沟通下来,罗宜燕确定刘花确实不知情后,配合警方的证据,和检察院沟通,向法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书,让刘花避免无辜受罚。


让自卫女性减轻惩罚

据苏牧介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和寻求帮助的,涉及车祸后赔偿纠纷、劳务纠纷、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工伤赔偿咨询等问题,每一桩每一件,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都热心接待、耐心答复,让求助者忧心而来,放心而去。

而他们工作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案子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我们一直和市妇联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苏牧解释,双方通过电话沟通、来信来函等方式加强了业务联系,理顺了工作流程,在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援服务的同时,也让当事人能够体会到“娘家人”的温暖。

现如今,怀化市法援中心一共有相对固定的法律援助律师16位,其中,大部分都是女性,这也为更好地解决涉妇女儿童案件提供了条件,“一般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件,都会让女律师进行代理”。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情”“你先别急,慢慢地把事情经过讲给我听”“针对这个问题,你最好先确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一声声亲切的问候和嘱咐,让走进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的市民心中倍感温暖。

2021年,法援中心又一次接到法院的委派,为一位遭受家暴的妇女代理二审的诉讼。这一次,依旧是罗宜燕和另外一位女律师前往交涉。

经过了解,她们得知,这个家庭是重组家庭,男方带着女儿和女方结婚,因为女儿不尊重继母,男方也看不起女方,将她看作自己的个人财产,导致情绪一直不佳的女方受到了刺激,做出了过激的行为,造成男方轻伤。

在提交给法院的意见书上,罗宜燕阐述,男方和继女的态度对女方造成的影响应属于家庭冷暴力,是造成女方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之一。这为女方大大减轻了受惩罚的力度。


让有需要的女性相信她们

走进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往往都是有需要的弱势群众。作为法援中心的一名律师,罗宜燕和同事们一样,深知在帮助他们维权的同时,往往要成为他们的“贴心人”,获得他们的信任,为他们纾解案件过程中的消极心态,让他们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我们不仅要从法律角度给予帮助,还要从心理上,为他们建立生活的信心”。

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婆婆来到法援中心,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她督促几个孩子们履行赡养义务。一番交流下,在场的律师们得知,原来老人有3子1女,家庭条件都不太好,于是便互相推诿,不愿意赡养老人。同时,老人居住的老房子面临拆迁,于是孩子们便告诉老人:“拆迁款给谁,谁就承担赡养的责任。”

可拆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老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照顾,为此,她决定,要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很快,法援中心帮助老人上诉,并根据老人自己的意见整理出了赡养义务的分配。在法庭上,孩子们的态度都十分诚恳,对法官提出的每人每月支付母亲400多元的生活费表示赞同。

原本以为案件到此就结束了,可没过多久,老人又来了。原来,孩子们在法庭上答应得好好的,可是等回到了家,又翻脸不认账了。

听到这里,法援中心的律师们立即帮老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帮助她拿到了生活费。“后来,老人一有什么问题就到中心来找我们,很信任我们。”

除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怀化市法援中心还需要根据法律宣讲要求,将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讲送到学校、社区,有时候还要配合其他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宣讲,“2021年,我们通过13场文艺汇演进行了法治宣传”。

2022年,随着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也开始忙碌起来,“我们学习好了,才能更好地把这些法律宣讲给大家”。

编辑:俏俏

审核:吴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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