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女性应该如何应对?这是一场有深度的研讨会

凤网 2018-11-23 阅读数 212952

▲11月23日,湖南省妇联与湖南省律师协会在长沙市共同举办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策略与技巧研讨会。

▲湖南省妇联副主席曹薇薇出席并讲话,希望让所有家庭以及全社会共享平安与幸福。

▲湖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汤力勃表示反家暴是律师们的共同职责。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欧阳婷 吴小兵)当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能够因为想要“解气”而“以暴制暴”吗?律师在处理家暴案件时有哪些策略和技巧?我省反家暴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哪些?11月23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1月25日),湖南省妇联与湖南省律师协会在长沙市共同举办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策略与技巧研讨会。来自全省的150余名法律工作者参加研讨会,省妇联副主席曹薇薇,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汤力勃出席。

研讨会上,律师代表们分享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经验与心得;来自省高院、省公安厅、岳麓区法院、天心区法院的嘉宾解读了我省的相关法律与政策,共同探讨如何在办理涉家庭暴力案件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受暴者的人身安全,如何在错综复杂的家事纠纷中厘清对错、化解矛盾,促进家事案件的和平解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律师代表任丁在典型案例宣讲中介绍,自己曾受理过一个夫妻双方都被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反家暴案件,“当事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同样选择使用暴力反抗,这导致她在获得保护令的同时,法院也给其丈夫也签发了保护令,这使得案情更加复杂”。从律师的角度,任丁不建议受害者采取“以暴制暴”或者消极抵抗的方式,“要树立平等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根本权益”。在案例宣讲的过程中,“固定证据”、“化解冲突”、“强制报告”都成为处理家暴案件的关键词。

律师万薇则表示,我省的反家暴工作是“善用资源,分享合作”的多机构合作模式。比如,目前我省主要采取的法律措施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前者是法院颁布,由受害人申请,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后者是公安机关颁发,用于受害人受到轻微伤害时,多部门联合行动,防止家庭暴力”。

湖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汤力勃则表示,反家暴是律师们的共同职责,全省律师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办理涉家暴案件,通过个案推动《反家暴法》等相关制度的落地,打通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曹薇薇肯定了我省反家暴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部门和律师能够携手,反对家庭暴力,促进性别平等,让所有家庭以及全社会共享平安与幸福。(图/吴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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