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动建设“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机制

凤网 2020-11-06 阅读数 33561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吴雯倩 尹盛鹏 通讯员 曾鹤群  唐婵)11月5日,“湘融湘爱·心系农民工”主题活动在株洲举行,来自各行业的13家企业代表作为首批省级“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单位现场受牌。

本次活动是2020“和谐同行活动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农民工服务保障“两机制”“两行动”“一平台”建设,即不断强化政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协作机制,持续推动“湘融湘爱农民工权益关爱湖南行动”“湘融湘爱农民工市民化融合湖南行动”,推动农民工融城和权益自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实施落地。活动通过开展农民工恳谈、农民工工作监测预警的督导和培训,将在全省持续一周时间,推动农民工权益关爱和市民化融合双行动见效。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农民工群体和重视农民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份考察湖南时再次强调,要重视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今年国家也对湖南进行了农民工工作实地督察。秉着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求,着眼农民工群体的所需、所想、所盼,省人社厅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制定了“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社会协作实施方案,并将以本次活动周为契机,在全省持续推动“两机制”“两行动”“一平台”落实,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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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维权……

“湘融湘爱”给农民工朋友带来这些受益

关心关爱农民工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我省大力推进“湘融湘爱”行动能够给农民工朋友带来哪些受益?中人社传媒通过近期出台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窥见一斑。

“湘融湘爱”社会协作机制以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为主要内容,以省内外农民工服务站点、监测站点和服务保障协作单位为依托,结合开发运行“湘融湘爱”农民工融城和权益自助监测预警线上平台,通过户籍地和常住地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元主体协作,逐步摸清农民工区域分布、行业分布,建立全省农民工数据库,逐步实现农民工信息监测和权益诉求“一门式”受理,逐步构建“政府保基本、社会作补充”的贯穿全省、辐射全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监测体系,提升农民工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实现农民工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以及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活力。

(一)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扩大就业增收规模。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协作单位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吸纳农民工就业;开展用工调剂、借调代岗等形式,增加就业机会。开发新型业态,吸引农民工返乡留乡就业创业;延伸产业链条和拓展服务外包,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农民工兼业增收。

促进返乡留乡创业。根据农民工返乡留乡创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开展创业孵化、创业指导、代办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支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二)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

提供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协作单位围绕社会急需的家政、养老、托育等岗位,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帮助农民工长一项技能、稳一份就业、增一份收入。运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按照就业意向、区域特点和产业需求,开发特色专业和线上培训示范课程资源,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提供定向职业技能培训。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协作单位开展职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与用工单位联合协作,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培训。结合新经济新业态和区域人文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

提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协作单位对接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发与就业创业相衔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为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持续提升培训。

(三)实施“湘融湘爱农民工权益关爱湖南行动”

保障工资支付。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农民工服务监测站点,摸排和梳理农民工权益诉求信息,编织能实时准确掌握农民工欠薪等权益信息监测网格,畅通各种维权渠道。

提供多元保障。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特点的多样化保险产品,为农民工和用工单位提供多元化的保障服务。

提供维权救助。建立省际维权联动机制,通过农民工服务站点和和相关社会组织,协助解决农民工伤残伤亡案件和重大劳动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权益诉求。提供法律援助,为受援农民工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

保障健康安全。协助开展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协助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幼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为农民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支持。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帮扶行动。

改善生活环境。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为农民工返乡返城提供交通出行便利条件,协助农民工科学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帮助农民工安全出行、安稳就业、安心生活。

(四)推进“湘融湘爱农民工市民化融合湖南行动”

提供补充服务。支持农民工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规划建设实用的文化体育设施和“农民工之家”,为农民工提供幼儿入托、子女教育、老人照料、住房、医疗健康、文化体育等服务支持。开展文化下乡、进村、入企活动,举办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等文体活动。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讲解、服务沟通和社会监督工作等。

提供人文关怀。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农民工集中地深入企业车间、建筑工地,开展演出慰问、走访慰问和心理抚慰等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留守儿童与亲人团聚等活动。支持建设农村“妇女之家”,扶持村(社区)妇联组织、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等机构,照料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残疾人等群体。

推进城乡融合。协助处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问题。开展新市民培训,协助农民工认知城市、认同城市、融入城市。重视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支持农民工的党组织建设;支持从农民工中发展工会会员和新生代农民工中发展团员;支持农民工在职工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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