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通知要求,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须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以部门名义组织开展的全省性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须向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统筹,性质相近的要尽量合并进行,上级已开展的要避免重复开展,不得扩大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范围,不得随意增加内容,不得“搭车考核”、“越权考核”;经批准开展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要严格控制时间和规模,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走过场、搞形式,更不能弄虚作假,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不得搞边界迎送、警车开道、层层陪同,不得张贴标语横幅,不得安排宴请,严禁收受礼品。
通知强调,要严肃纪律,从严问责,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对在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集中到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上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