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加快建设法治湖南

凤网 2021-03-31 阅读数 26375

文/浏阳河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其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一系列思路举措,明确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作为“十四五”主要目标,把基本建成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不断把法治湖南建设推向前进,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关键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要毫不动摇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湖南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全省上下共同的意志,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市场竞争优势。进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打通经济畅通循环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每一个高地的打造、每一项使命的践行,须臾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需要完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既严厉打击妨碍制造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需要健全完善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法治力量推动创新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不仅要求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让各项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推进,还要求积极对接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所需,加快涉外法治建设。只有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湖南高质量发展之路才会更加行稳致远。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重中之重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务实管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乡村振兴、防范风险、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搞“鸿篇巨制”。今年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全面实施,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湖南是长江中游重要省份,全省96%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我们要以这一上位法为依据,抓紧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形成系统完备、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的长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切实以法治守护好一江碧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法治湖南建设就是一句空话。揆诸现实,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相对突出,面临的各方面风险挑战还比较多,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必须坚持严格执法,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是执法主体,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决不允许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贵在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的“根”与“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为民、司法惠民落到实处。近年来,我省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等一批先进典型,但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这要求我们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打造政法铁军;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下功夫,从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入手,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最深厚的基础在于全民守法。这需要我们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示范带动全社会坚定法治信仰,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道虽迩,不行不至。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坚持不懈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宏伟事业定能枝繁叶茂、结出硕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