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丨以法治之力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屏障

凤网 2024-07-02 阅读数 46832

文/蒋明

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一直是威胁孩子们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令人痛心疾首。而湖南省出台的全国首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为守护孩子的“生命线”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

这部法规的诞生,是湖南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落到实处的有力举措。湖南境内水域众多,预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而这部法规的出台,并非偶然,是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齐心努力,不断积累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是对过去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和联防联控机制成果的巩固与升华。

在责任界定方面,《规定》清晰明确,避免了以往不合理的责任混同和过度扩大学校预防工作的现象。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监管义务,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承担相应的教育和联络责任,发挥家校联动作用;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公共水域进行排查和巡查。这一整套责任体系,织就了一张严密的防护网。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遵循“标本兼治”的原则,不仅注重“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组织巡查等,更强调“导”,注重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游泳自救技能,为孩子创造安全游泳的条件。这种“堵”“导”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了孩子的天性,变“被动”防控为“主动”预防。

当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自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需要政府、学校、各类媒体广泛普法宣传,更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将联防联控机制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用法治之力筑牢防溺水的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部法规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家庭都充满欢笑,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来源:新桂阳

编辑:喜之郎

审核:唐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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