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永兴县多措并举保障妇女不动产登记财产权益

凤网 2024-07-02 阅读数 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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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吴巧慧 刘卫平 李一村)近日,郴州市永兴县妇联传来好消息,2021年至2023年女性单独所有不动产登记从39.03%增长到45.51%,增长幅度达16.6%,不动产共同所有比例男性与女性基本持平。

上门面签.jpg

上门面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依法维护妇女不动产登记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财产权利,永兴县妇联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不断探索,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定时公开,广泛宣传。每季度按期统计,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全县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性别比例情况。坚持向社会广泛宣传并告知妇女不动产权利人登记财产有关权益,进一步提升妇女保护财产权益的意识。二是严格程序,及时补录。在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向申请人询问清楚不动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否共同共有,一经确定为共同所有,则在不动产证上将对方姓名新增。在办理补录原房屋所权证的信息时,房屋所权证上的权利人姓名只有一人,只要权利人结了婚,即将登记薄登记为两人,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024以来,通过办证询问和及时补录,不动产证上增加女性姓名198起。同时,处置财产时需双方到现场面签,才能处分不动产权,有效保证妇女的财产权。三是开辟通道,优化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大厅新设置潮汐窗口,为妇女优先办理不动产业务。提前预约办理时间,为行动不方便、病重等特殊妇女群体上门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面签业务,今年以来,共为妇女办理面签业务13起,有效保障妇女权益。

县妇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导妇女财产权益维护工作.jpg

永兴县妇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调研妇女财产权益维护工作。

接下来,永兴县将围绕保障妇女不动产登记财产权益,坚持多措并举,倡导妇女依法行使财产继承、处分等权利,有力保障妇女在土地征收安置、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为推动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不懈努力。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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