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兰兰和丈夫李华2006年9月结婚,婚后生下女儿甜甜,虽然婚后生活清苦,但夫妻感情很好。2009年)月,黄兰兰从丈夫手机短信中得知丈夫买彩票中了大奖,但丈夫一直瞒着她,并在外面买房,开公司,夫妻感情也开始急转直下,黄兰兰感觉夫妻感情已经走到尽头。2009年12月,黄兰兰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诉求法院对丈夫的财产进行调查,调查显示,丈夫在2009年买彩票中了90)万元,税后所得723万元。但丈夫不同意离婚,后黄兰兰撤诉。但让她失望的是,撤诉后丈夫并没有转变对她的态度,而且还采取各种方式转移巨额奖金,丈夫买了门面、住房都不告诉她,因此,黄兰兰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起诉离婚,能否分得丈夫彩票中奖的奖金?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现实生活中,买彩票中大奖,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明确,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凭证,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种射幸合同的凭证。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中,彩民能否获得一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其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本案中,彩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大奖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赢得的,故应当认定彩票所中大奖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黄兰兰可以要求分割该奖金。
本文摘自《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百问百答》(主编:杜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