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女声丨邱梦丹:建议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

凤网 2024-01-27 阅读数 30198    赞 1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江昌法 实习生 向雪 杨婷婷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救死扶伤、拯救生命、传递人间大爱的爱心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1月27日,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邱梦丹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目前,我国约有400万名血液病患者,仅白血病患者每年新增4万人左右,主要发病年龄在30岁以下,儿童占50%以上,他们饱受病痛折磨、挣扎在死亡边缘,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很大的负担和不幸。

“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是目前最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此外,许多恶性肿瘤和遗传性疾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可通过此方法获得治愈。”邱梦丹介绍,湖南省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推动,志愿者入库数达18万人份,居全国第二位,累计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161例,居全国第五位。 

“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志愿者来自工人、农民、军人、大学生、医生、记者、机关干部、自由职业者等各行各业,在没有法律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在他人命悬一线、急需救助的生死时刻,挺身而出,慷慨奉献,不求回报。”邱梦丹说,有的志愿者为了捐献放弃了考研、入职、工作的机会,他们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践行承诺,勇敢捐献,他们的感人故事不胜枚举,他们的行为是新时代见义勇为的生动诠释,契合“见义勇为”内涵。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为是挽救生命、彰显人间大爱的崇高义举,是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每一名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都是平凡英雄,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和认可。”邱梦丹建议,请负责审核评定见义勇为工作的具体部门参照江西、湖北、山东等省做法,在牵头修订我省《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时,推动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可视情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等的相关内容写入条例中。 

“每年由负责审核评定见义勇为工作的具体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评选活动,视其情况,评审认定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的见义勇为行为,并给予社会反响好、事迹突出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邱梦丹表示。


编辑:罗雅洁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