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凤网 2024-04-17 阅读数 6938

为充分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共识与合力,切实做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4月15日上午,衡阳市衡山县法院、县妇联联合开展“'衡'心为爱 法护她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妇女代表及新闻媒体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暨“家和姐姐”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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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衡山法院师古法庭在一起离婚案件审理中发现丈夫存在家暴妻子及未成年儿子的不当行为后,依法向妻子刘某释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刘某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公安机关调取报警案件登记表、值班日志等证据材料,并在开庭审理后,当庭向被申请人王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刘某及其近亲属实施殴打、威胁等侵害身体、精神的行为;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刘某及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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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承办法官依法对王某进行了教育劝诫,并同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他们即使未来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爱未成年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该份提示卡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率先在衡阳市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随后,县妇联协同与会人员到家和姐姐调解中心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并对王某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教导其对孩子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引导其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和谐的家庭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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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衡山县妇联将继续联合法院等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以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来源:衡山女性

编辑:陈雪炎

审核:吴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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