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骑电动车带着16岁女儿,陌生男子突然冲出殴打女孩,声称“帮忙教育孩子”,警方通报

凤网 2026-05-26 阅读数 13980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5月26日通报,针对网传“16岁女孩被陌生男子殴打”一事,该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2026年5月12日17时许,刘某菡(女,16岁)与其父刘某顺(男,49岁)当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争执时长达十余分钟,引起路人石某(男,36岁)关注。石某自称因对刘某菡辱骂其父行为不满,遂上前指责并殴打刘某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待伤情鉴定完成后,警方将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此前报道:

近日,陕西西安的刘先生带16岁的女儿出门看电影途中,孩子遭一名陌生男子无端殴打,后经初步鉴定为轻微伤。目前,刘先生已正式向警方提交寻衅滋事认定申请。

据刘先生介绍,事发时,他骑电动车带着孩子,边走边谈论电影,因为两人意见不合,说话的声音稍大,没想到,一旁的陌生男子突然冲上前,声称“帮忙教育孩子”,随即抓着孩子的头发将其从电动车上拖下。

据刘先生提供的监控画面及相关资料显示,该男子当众揪拽孩子头发、脚踹孩子头部,致使孩子当场血流满面,即便路人与刘先生上前劝阻,该男子仍对孩子实施过肩摔。

事发后,刘先生当即报警,并立即送孩子就医检查直至深夜。经法医初步鉴定,孩子构成轻微伤,其牙齿、颈椎损伤需三周后复查,届时将进行二次伤情认定,但因孩子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留下心理阴影,抗拒后续复查治疗。

在刘先生多次维权后,警方已对此案予以行政立案。警方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刘先生坚决拒绝。他认为,该男子在公共场所无故殴打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不应按普通治安案件简单处置。目前,刘先生已提交寻衅滋事认定申请,案件需待二次伤情鉴定结果出具后,再作进一步定性处理。


来源:界面新闻、半岛晨报、江西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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