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香漫过山岗
秋色浸染人间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茱萸插,人相聚
登高远望
畅饮菊花酒
品味重阳糕
秋阳斜落山巅
铺洒万里明净的柔光
秋正浓,人长健
鸿雁南归
寄去心中思念
每一片红叶
都在轻唤远方的故人
无论相隔多远
记得共此重阳
10月16日,重阳节前夕,长沙市麓山公证处的大厅里,取号机旁坐着几位老人。有人拎着房产证、户口簿来办继承,有人来立遗嘱。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咨询台前,反复问公证员李光灿同一个问题:“万一我失能了,监护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财产怎么管?医疗决定谁来做?”
这样的场景,李光灿过去一年见得比前五年都多。截至2025年末,全国60岁以上人口达3.23亿,占总人口的23.0%,其中失能老年人约3600万,空巢独居老人超过1.3亿。“失能之后谁来签字”正从家庭内部的难言之隐,变成一项需要制度回应的公共议题。而越来越多老人给出的答案是:趁还清醒,主动走进公证处,用一纸文书把晚年托付给信任的人,也托付给法律。
10月18日重阳节,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把镜头和笔触投向那些坐在公证员对面、认真安排人生最后阶段的老人。
从“被推着来”到“自己找上门”
根据《2025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截至2025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3.2亿人,占总人口的23.0%。而在湖南,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6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24.72%。
长沙市麓山公证处公证员李光灿感受到的变化更为具体:几年前,来咨询意定监护制度的多是年轻人,签一份协议放在手里,未必用得上,但求一个保障。近两年,老年人开始自己找上门。
李光灿(右一)对老年人进行公证法治科普宣传。
“年轻人对新事物接受快,先签了再说。但老人不一样,他们来,往往是真的遇到了坎。”李光灿说。有的老人没有继承人;有的立了遗嘱,却没人替他在手术单上签字。更现实的是,遗嘱要等去世后才生效,而失能后的照料、医疗决策、财产托管,遗嘱管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回应了“这道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书面形式预先指定自己的监护人,且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它解决的正是在一个人还清醒时、为可能到来的“糊涂”做安排的问题。而公证员要做的,就是把这份私人商谈变成法律承认的公文书,再搭配遗嘱、生前预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工具,织成一张兜底的网。
湖南的探索始于2017年夏天。80多岁的张琴走进长沙公证处,坐在公证员余蓉对面,问了一个让她记了很多年的问题:“等我老糊涂了,想让我侄子照顾我,代我管事情,但不知道怎么让他名正言顺,能不能做个公证?”
张琴无儿无女,老伴走后一直独居,侄子李亮常来看她,是她晚年为数不多能指望上的人。
余蓉那年执业不久,翻遍手头业务类型,发现意定监护正是为这种处境准备的。这是湖南第一例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没有先例可循,她只能一步步询问、谈话、起草文书,最终把老人的意愿落了纸面。
余蓉和同事在回访当事人。
北京天驰君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二等奖获得者马泽寰将这一变化放在更长的时间尺度里看。独生子女政策叠加人口流动,空巢独居老人突破1.3亿,家庭养老的供给在物理上被切断;老人从“被动接受赡养”走向“主动安排人生最后阶段”,自我决定意识在觉醒;当家庭内部无法提供可靠监护时,人们开始信任国家公信力背书的公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意定监护,正在从纸面条款变成老百姓实实在在用得到的生活工具。”马泽寰说。
“托付给谁”比“办什么”更难
但并非所有走进公证处的老人都能顺利办完。
李光灿遇到过坐在面前问什么都说“不清楚”的老人,单独推进里屋再问,才低声说家里有矛盾,自己是被逼来的;也有从医院直接被拉过来的,对话时眼神涣散,答不上话。
这些“办不成”的案例,恰恰照见了最深处的困境:等到失能失智,有心也帮不上忙;而在还能表达时,家庭矛盾、亲属意见不一,又可能让老人的真实意愿被裹挟——公证能做的,是在老人还清醒时提前介入,把那份可能被淹没的意愿,固定在纸上。
办证前,李光灿会和老年人进行多次沟通。
在李光灿的办公室里,有一通电话他记了很久。一位70岁的奶奶,她父母过世,自己离了婚。第一次来公证处,是办理过世儿子的继承公证。后来李光灿发现,她每次来都带着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弟弟。她反复问李光灿:想找信任的人托付自己,可同龄人年纪也大了;养老机构能管弟弟的生活,却管不了签字,也管不了决策。
最终,她与儿子的好朋友商量,对方愿意以后照顾她。她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对方。拿到遗嘱那天,她特意打电话给李光灿:“已经拿到了,谢谢你。”李光灿说,那一刻他感到,这份文件给她的不只是法律安排,而是一种安心——她终于把放不下的弟弟,和自己晚年的去处,一起安顿好了。
李光灿说,刚开始自己总会直接告诉老人“你应该办什么”;做得多了,他慢慢改变:更重要的是把可能发生的情况、可选择的方案讲清楚,最终把选择权交还给老人。
余蓉的经验更直接:“托付给谁,往往比办什么更难。”她看的是老人与对方以前是什么关系、来往如何、信任到什么程度——托管的不仅是财产,还有人命关天的人身事务。
多年执业,让余蓉(左一)有了丰富的经验。
有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一个孩子闹矛盾出了国,另一个孩子病故,丈夫也去世了,本地没有亲属,娘家关系也淡了。她来咨询时,余蓉陪她反复比较人选,最后没有选那位刚在病房认识、接触不深的“好心人”,而是定了常年走动、知根知底的老乡儿子。
“信任不能凭一时的感觉。”余蓉说,需要看的是以前的来往、持续的联系,以及对方愿不愿意在老人意识健全阶段就主动承担这份责任。
李光灿也经历过转变。刚开始做公证时,他总会直接告诉老人“你应该办什么”;做得多了,他慢慢改变:更重要的是把可能发生的情况、可选择的方案讲清楚,最终把选择权交还给老人。那些方案里,有法律,有人情,也有一个人对自己晚年的最后一点掌控。
签下协议之后如何落地
很多人会问:协议签了,然后呢?这是大部分意定监护公证最难回答,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从多年的案例来分析,马泽寰把落地的难题概括为三方面的缺位:信任机制、触发判断、监督机制。对公证处和法律实践来说,最硬的一块是监督的缺失。公证能做身份核验、形式审查、自愿性审查,但无法实时跟踪监护人事后是否尽职、是否挪用老人财产。协议一旦生效、老人失能,恰恰是最需要监督的时候。
余蓉进社区普法。
余蓉说,她坚持回访就是对这种“监督”的基层补位。她会隔一段时间打电话或上门,看看老人身体怎么样,也看看监护人有没有常来——没有血缘的两个人,因为一份协议,关系更密切了,监护人也更愿意帮忙。
如何更好地落地?马泽寰从律师和调解员的角度给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首先,可呼吁建立监护监督人制度,让“谁来监督监护人”有明确落点;其次,完善行为能力评估标准,统一“丧失行为能力”的判断程序和机构;最后要推动意定监护与信托、保险等财产制度衔接。此外,要普及意定监护的职责,用老人听得懂的语言下沉到社区,培育专业的社会监护组织,让意定监护从“家庭破裂的信号”变成“爱的提前安排”。这些建议指向的是同一个方向:签下一份协议只是起点,让它在老人真正需要时运转起来,才是制度落地的全部意义。
而近年来,湖南也已经开始回应。2025年11月,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权益保障部分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机制”。在实践端,长沙市星城公证处出现了“意定监护+委托+遗嘱”三位一体的组合方案:意定监护管失能后的医疗决策与人身照料,委托公证应对突发就医或紧急处置房产的需要,遗嘱公证落实身后财产与丧葬安排等。
公证员在基层为老年人送去法律知识。
制度在上层给出方向,公证机构在基层把方向拆成一份份可执行的文书,两者之间,正是一条从纸面通往床前、通往手术单、通往一个人最后日子的路。
重阳节这天,李光灿依旧接待着来访的老人。他们把公证书装进布袋,拉好拉链,又拍了拍,像是确认什么东西真的在那里了——那份文件里写的,未必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安排,可能只是:如果有一天我认不出人了,请让某某来替我签字;如果有一天我躺下了,我的钱用来付什么、不付什么。但就是这些朴素的句子,让一个老人走出公证处大门时,脚步比进来时稳了一些。
无论何时,公证处都有来咨询的老年人。
李光灿说,希望每一个认真安排晚年的人,都能被温柔以待。而公证处能做的,是让每一份提前写下的安心,让每一份托付有处可落。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雅婷 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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