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郝国昆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23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郝国昆辞去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担任的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郝国昆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郝国昆,女,汉族,1965年5月生,吉林四平人,研究生,历史学博士,中共党员。
她长期在吉林工作,曾任吉林省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双阳区副区长(下派挂职),省教育学院初中部主任,通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城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等职,于2023年1月升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