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高院,2026年6月2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田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田艳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5年,被告人田艳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委(县级)常委、谢桥办事处党委书记,原铜仁市委(县级)常委、宣传部部长,铜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印江县委书记,铜仁市委常委、万山区委书记,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提拔调整、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6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田艳受贿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田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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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田艳出生于1968年5月,贵州沿河人,从贵阳中医学院针灸系针灸专业后,进入铜仁市中医院,担任理疗科医师。她长期在铜仁市工作,曾任市卫计委主任,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担任印江县委书记,期间升任市政协副主席。
据媒体报道,在印江,除了“田书记”,田艳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田哥艳姐”:既是决策果敢、雷厉风行、轻伤不下火线的“田哥”,又是没有架子、爱护干部、愿和群众坐一条板凳的“艳姐”。
田艳 资料图
离开印江后,她担任铜仁市委常委、万山区委书记,2023年赴贵州省卫健委工作,至被查。
2025年9月,田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田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漠视群众利益,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对统计指标失实问题失察失管,对项目违规建设问题跟踪督促和整改不力;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田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艳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12月29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贵州省疾控局原局长田艳被指政绩观偏差、大搞舆论造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通报称,担任印江县委书记期间,她为进一步提高个人知名度,企图捞取政治资本,通过打造虚假人设并营造舆论声势,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整理自贵州高院、中纪委网站、长安街知事、央视新闻、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中国新闻社等
编辑:美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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