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风知我意
“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执法”,一直是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难题如何破解?
11月29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应。此次《条例》的一大亮点是,牢固树立监管服务企业、帮助企业、不打扰企业理念,坚持无事不扰,让广大经营主体放心、安心、舒心。
“无事不扰”理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一直是企业烦恼的焦点。一次次涉企检查如同一场场“车轮战”,不仅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有企业负责人曾说,他们的工厂几乎每周都要接受不同部门的检查,从安全生产到环保排放,从产品质量到消防安全,每一项检查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有时,一个部门的检查刚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的检查又接踵而至,这种“车轮战”式的检查模式,不仅让企业员工感到疲惫不堪,更让企业管理层无法集中精力专注于企业的核心业务和发展规划。
一个优质的营商环境应该是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让企业能够安心经营、放心发展。而“无事不扰”正是这一环境的重要体现之一。通过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和干预,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空间,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条例对从严监管执法行为作出了系列硬性规定,重点围绕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管三个方面践行“无事不扰”理念,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径。比如,全国首创,将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登记制度纳入法条,要求执法人员进入企业检查前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登记,并将行政执法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进行记录,主动接受被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今后,执法检查不扫码、不登记,就是执法犯法。又比如《条例》明确要求,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应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要实现从单打独斗到高效协同的转变;依法可以实施不同种类或者幅度的行政处罚的,要求选择对市场主体损害最小的行政处罚。
“无事不扰”,说白了就是“非必要不打扰”,是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体现。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以“无事不扰”为核心理念,推动政府监管方式的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只有为企业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空间,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让企业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来源:怀化新闻网
编辑:徐珂
审核:唐天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