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备箱事件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重构

凤网 2025-07-28 阅读数 5426    赞 6

文/李骥

近日,一则“后备箱男孩”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9岁男孩被发现蜷缩在疾驰的越野车后备箱中,其父亲虽以“荷载不足”“孩子自愿”为由辩解,却掩盖不了事件背后的多重深层问题——离异家庭监护权的失范、儿童人格尊严的受损、社会干预的滞后等。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法治、伦理、制度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而这起事件暴露出的诸多环节,无疑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全社会进行深刻反思。

一、法律刚性:从“事后追责”迈向“事前预防”的约束升级

后备箱事件的违法性,本质是监护人对法律义务的系统性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后备箱作为非载人空间,其物理结构(无安全带、无逃生通道、颠簸风险)根本无法满足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的基本要求。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何监护人会将儿童置于危险境地?表面看是“荷载人数”的形式辩解,实则是对“儿童安全优先”法律原则的彻底背离。

沈晓明同志在2024年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未成年人保护不能依赖'事后追责',要把法律刚性约束前置到风险预防环节。”这一指示切中了制度痛点——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虽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但缺乏对监护行为的具体指导标准。湖南2024年修订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正是对此的回应:新增“监护失职负面清单”,将“将未成年人置于危险交通工具”“用物质投入替代情感关怀”等12类行为列为监护不当情形,并明确民政部门可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启动“监护能力评估”。这种从“事后撤销监护权”到“事前评估干预”的法律升级,本质上是通过刚性约束重构监护行为的“安全红线”。

二、伦理困境:从“工具化”到“主体性”的认知突围

后备箱事件的残酷性,远不止于物理空间的逼仄。1000公里行程中,孩子蜷缩在装载婴儿车的密闭空间,承受的不仅是身体颠簸,更是人格尊严的系统性碾压——当同龄人在父母怀中酣睡时,他被异化为“可调整的乘客”;当法律强调“儿童是独立个体”时,他的意愿被简化为“监护人同意”的程序道具。

这种“儿童工具化”思维,暴露的是传统监护观念与现代伦理的深层冲突。沈晓明同志在2023年全省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上强调:“儿童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主体。”这一论断直击问题本质——监护权的本质是“受托责任”,而非“支配特权”。中国政法大学儿童保护研究中心的追踪研究显示:长期处于“被工具化”监护环境中的儿童,其自我价值感比正常儿童低47%,成年后出现抑郁倾向的概率高3.8倍。这警示我们:守护儿童人格尊严,不是温情的妥协,而是伦理的底线;不是对监护人的道德绑架,而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捍卫。 

三、制度重构:从“碎片化”到“体系化”的防护升级

后备箱事件的启示在于:单一环节的监管缺失(如交通执法),无法破解监护失职的系统性难题。要实现“不让一个孩子被折叠”的目标,必须构建“评估-干预-支持”的全链条制度体系。

第一环:风险评估——建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监护评估机制。 湖南省按照沈晓明同志“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的指示要求,已在全省推广“儿童福利主任+专业社工+志愿者”三级服务体系: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从教育理念、情感投入、危机处理等9个维度对监护人进行动态评估,2024年上半年已排查监护风险家庭1.2万余户,干预率达98%。

第二环:即时干预——打通“发现-处置-帮扶”的快速响应通道。 长沙县试点的“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是典型实践:通过接入公安天网、学校监控、社区网格等数据,实现儿童异常状态(如长时间滞留密闭空间)自动预警;整合妇联、团委、律所等资源,为受侵害儿童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上线半年已成功处置监护不当事件47起。这种“技术赋能+多方联动”的模式,破解了传统监护干预中“发现难、响应慢”的痛点。

第三环:长效支持——构建“家庭-社会”协同的关爱网络。 东莞凤岗镇“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机制的成效颇具说服力:社区网格员定期走访重点家庭,学校心理教师动态观察儿童状态,公益组织提供临时庇护、心理疏导等服务,2024年上半年该区域监护失当事件同比下降41%。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将“政府兜底”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让家庭感受到支持而非压力,让社会力量从“旁观者”变为“同行者”。

四、文明觉醒:从“私域事务”到“公共责任”的价值跃升

后备箱事件的舆论风暴,本质上是现代文明对封建监护观念的彻底宣战。当9岁孩童的哭诉震动网络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监护失序,更是整个社会儿童权利意识的觉醒——从“父母之命”到“儿童本位”,从“清官难断家务事”到“人人都是监督者”,这种认知迭代正在重塑监护制度的底层逻辑。

沈晓明同志在调研长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时指出:“儿童权利保护是社会文明的试金石,要把'儿童优先'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种“儿童优先”的文明自觉,在湖南已转化为具体实践:作为“雷锋家乡”,全省注册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达82万人,“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特色品牌覆盖所有县市区;在制度层面,《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首次将“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纳入政府考核指标,推动儿童权利从“道德倡导”变为“制度刚性”。

这种觉醒不仅是湖南的实践,更是全国的趋势。从瑞典的“儿童监察员”制度到日本的“儿童相谈所”体系,从我国的“护童成长”试点到“儿童之家”全覆盖,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唯有将儿童权利置于成人权威之上,将儿童保护从“家庭私域”纳入“社会治理”,才能真正构筑起守护童真的铜墙铁壁。

后备箱里的蜷缩身影,不应只是个案的注脚,而应成为制度重构的起点。当我们以法治划定监护红线、以伦理捍卫人格尊严、以体系织密保护网络、以文明唤醒权利自觉,每个孩子都能拥有不被折叠的童年——这既是对“幼有所育”承诺的庄严兑现,更是对“人民至上”执政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湖南践行“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重要实践,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明高度”的具象化呈现。

(作者李骥,系湖南省委办公厅审计处处长)


编辑:罗雅洁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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