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出狱后状告前妻隐瞒房产

凤网 2008-08-26 阅读数 353269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王晖)昨日,丰法区法援中心就一起服刑人员出狱后,要求与前妻重新分割房产的案件表示,经查该服刑人员妻子在离婚时隐瞒夫妻真实财产状况,目前法院已做出支持服刑人员诉讼请求的判决。

  刑满释放后得知前妻隐瞒两处房产

  向丰台区法援中心寻助的杨某说,他曾因绑架入狱,服刑期间妻子林某向法院提出离婚。2006年,法院判决离婚。

  杨某称,由于当时正在服刑,无力调查财产情况,在刑满释放后,他得知前妻另有两套房产。杨某认为,前妻不该骗他,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其前妻林某则辩解,这两套房虽然在自己的名下,其实是由她哥哥出资购买的,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工作者认定两处房产属夫妻共有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购买两套住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林某称其兄出资购房,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她和哥哥之间产生的只是一般的债权关系。

  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获支持

  法援中心认为,林某在离婚诉讼中隐瞒真实财产状况,致使法院未能在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实际全部财产予以分割,现在要求对林某所隐匿的房产予以分割是有法可依的。同时《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对于杨某的诉讼,法援中心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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